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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阿克苏地区20天内烧荒引发火灾38起!

2017-03-23 阿克苏地区广播电视台


先来一组大数据

  从3月1日至21日短短20天内,阿克苏地区因春耕烧荒引发各类火灾38起。啧啧啧,朵姐不得不多啰嗦几句: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特别是农民群众们在春耕季节要合理堆垛,谨慎烧荒哦。


再看一段小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d0386upxipw&width=500&height=375&auto=0

警情回顾

  

最后再随手举两个“栗子

↓↓↓


  3月21日晚上20时30分,位于阿克苏市青松建化有限公司附近一果园四周林带发生火灾。阿克苏市多浪消防中队接警后,紧急出动3辆消防车15名官兵到达现场灭火救援。消防官兵到场后发现,林带大火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并不断向四周蔓延开展,如果火势短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果园及四周林带将毁之一旦。消防指挥员立即下令出两支水枪从着火区域两端对火势进行打击,依次推进,防止继续蔓延。经过消防官兵近两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事后,消防官兵了解到,此次火情的发生原为村民烧荒引发的。



  而在一天前3月20日19时45分,位于温宿县喀拉木克其村一果园同样因烧荒引发大火。温宿县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到场后,采取“围追堵截”的战术进行灭火,经过消防官兵4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才得以控制,此次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

朵姐

  吓着宝宝了,星星之火果然可以燎原!小伙伴们千万别觉得,只要没造成损失烧点杂草没事的。当心,你可能已经违法了哦!


  据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统计,从今年3月1日至3月21日,阿克苏全地区共发生火灾90起,其中烧荒火灾38起,占整个火灾起数的42.2%。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字当头春耕烧荒还须谨慎。


朵姐提醒


  目前正值春季火灾多发期,气温回升较快,风力较大,农民朋友在对田间地头烧荒时,要注意附近环境,务必同民房以及其他可燃物较多的场所保持适当距离,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切忌在大风天气烧荒,以防止造成较大面积火灾的发生。




编辑:朵    姐

审校:赖明婷

终审:易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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