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杜绝货车变“祸车”

2017-09-29 阿克苏地区广播电视台



   2017年9月19日13时左右,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园区中队交警饶警官在乌什路5公里(阿克苏-乌什方向)处执勤时,查获一起轻型普通货车严重超高超宽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天风力四至五级,所载货物为轻泡沫网,已高于车厢顶的三分之一,属于严重超高超宽,直接影响了车辆行驶的稳定性,执勤交警对驾驶人马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


  驾驶员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听了交警同志的讲解,对遵守交通法规的认识加深了,今后一定要牢记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时刻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

  1、货车超载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国家明文规定超限超载会受到相应处罚,但是仍有不少货物运输驾驶员无视法律法规,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超载运输,最终酿成惨祸。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超速,超高”。若违反这条规定,会受到不定程度的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文明驾驶 安全出行”!


来源:阿克苏地区交警支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