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国际象棋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5日(比赛日)-8日(离会) 天津市
二、竞赛项目
(一) 快棋男子个人组
(二) 快棋女子个人组
(三) 超快棋混合团体组
(四) 快棋男子业余个人组
(五) 快棋女子业余个人组
(六) 快棋中老年业余个人组
三、运动员资格
(一) 年满16岁(200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 获得运动健将(含)及国际棋联棋联大师FM(含)以上称号(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健将的公示信息及国际棋联网站www.fide.com的运动员信息为准)或者国际等级分达到2000(含)以上(以国际棋联2017年3月1日公布信息为准)的运动员不得报名业余组。
(四) 中老年业余个人组的运动员年龄为1947年12月31日-1972年12月31日出生。
(五) 参赛运动员代表资格
已注册的以2017年度注册代表单位为准,未注册的运动员以户籍地为准。
四、参加办法
(一) 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以下简称“每单位”)
(二) 参赛程序
1.每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本规程制定本辖区内海选规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海选赛。每单位在海选规程确定后发送至赛事联系人,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将在中国智力网(www.imsa.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上公布每单位规程。
2.海选组别:快棋男子业余个人组、快棋女子业余个人组、快棋中老年业余个人组。
3.快棋男子个人组、快棋女子个人组和超快棋混合团体组的报名人选不需要通过海选。
(三) 每单位可报名5名运动员。分别为快棋男子个人组1人,快棋女子个人组1人,该2人兼项超快棋混合团体组;快棋男子业余个人组1人,快棋女子业余个人组1人;快棋中老年业余个人组1人(男女不限)。
(四) 每单位的海选赛须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结束,随报名表附海选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媒体相关宣传和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队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
五、竞赛办法
(一) 比赛用时:
快棋组:每方25分钟,每步棋加10秒。
超快棋组:每方5分钟,每步棋加3秒。
(二) 比赛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瑞士制赛制或者循环赛制。各项组别人数为双数,若单数则由东道主天津补单。补单人员同样计算成绩和名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各项目均奖励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二) 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时间
6月5日前每单位选手名单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邮寄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八十号中国棋院
国际象棋部 邮编 100061
邮箱: 2017qyhchess@sina.com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联系人:许昱华
联系方式:010-87559156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联系人:李齐
联系方式:010-87559158
(二) 报到时间
7月3日和4日:各队报到
7月1日:裁判团队、技术代表、工作人员报到
八、技术官员
(一) 裁判员的选派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要裁判员,承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
(二) 技术官员
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提名,经主办单位批准后,统一选派技术主任,负责赛事的技术组织,技术主任对比赛的规则有最终的解释权。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仲裁
1. 在技术会上成立仲裁委员会。
2.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协会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运动员代表各1人、替补委员2名。
3. 仲裁委员会的委员不得决定涉及他所在单位的投诉。如遇此情况,该委员回避。
4. 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一、经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点按“阅读原文”,可下载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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