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有不少家长和教师都希望孩子能够“听话”,在家里听家长的话,在学校里听教师的话。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这一目标不同,“听话的孩子”一度成为家长和教师对孩子最大的期待,笔者称其为“听话教育”。从德育的视角审视这一普遍的社会现象可以发现,大家习以为常的教育期待中充斥着反道德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当前我国教育中的诸多问题都源于这一扭曲的教育思想。笔者试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如果向家长、教师问起他们对孩子的期待,可能得到比较多的答复是学习好、乖巧、懂事、不捣乱、不打架、不骂人、不惹事、不调皮……如果用一个词语来概括上述这些表现的话,唯有“听话”最为合适不过。事实上,有不少家长、教师都有这种想法。在家庭中,“听话的孩子”不仅得到家长的肯定,更是左邻右舍争相夸赞的对象,家长也会因为自己的孩子“听话”而倍感骄傲和自豪。当孩子早上离开家前往学校时,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嘱咐一句“到了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学校里,教师也会特别喜欢“听话的孩子”,班干部、各种奖项、荣誉也都是垂青于“听话的孩子”。与之相反,那些调皮、捣蛋、打架、惹事、与教师对着干等“不听话的孩子”则在学校里不受待见。这是我们社会中一种普遍的教育现象。“听话教育”固然可以给家长和教师对儿童的教育带来诸多方便之处,但是,从教育学的视角,特别是德育的视角来审视这一问题可以发现,“听话教育”的危害也是非常明显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背儿童的成长特点,促使儿童的成人化
儿童的成长应当是自由的、个性的,其特点应该是活泼、好动的,甚至偶尔给成人带来点麻烦也实属正常,因为这就是儿童阶段的发展特点。但是,“听话教育”的实质是将儿童视为成人的伴生物,儿童必须按照成人的意志行事。在“听话教育”理念下,儿童必须服从成人的想法,久而久之,他们就会表现出越来越多成人的特征,自身的特点也会慢慢消失,这就带来了儿童的早熟。我们通常所说的“小大人”就是儿童成人化的典型表现。可悲的是,我们的家长、教师不仅没有因为儿童被称为“小大人”而警醒和反思,相反,却是沾沾自喜、以之为荣。在这种思想的引领下,“听话的孩子”成为评判“好孩子”的标准,凡是“听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儿童为了赢得成人的喜爱就会尽力展现自己“听话的一面”,就会出现各式各样的伪装和欺骗,哪怕这些行为与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相违背。这就使儿童在一个世界里装作一个“听话的孩子”,而在另一个世界,则通过各种违背规划的活动来获得自我满足以弥补内心的空虚。于是,儿童不断游离于真实与不真实之间,进而形成双重人格,使本应属于童年的快乐荡然无存,儿童时期应有的童真、童趣也消失不见,造成了儿童的成人化,这对于儿童的成长是灾难性的。卢梭曾言:“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
强调儿童对成人的服从,阻碍公民人格的养成
强调对成人意志的绝对服从是“听话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方面,“听话教育”在告诉儿童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儿童的行为无须经过自己独立的思考,只要听从成人即可。时间久了,儿童就会丧失独立思考能力,沦为成人的附庸。另一方面,“听话教育”实际上在儿童面前树立了一个无形的权威。在家里,父母是权威;在学校里,教师是权威;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后,上级就是权威。作为个体的儿童必须始终服从这些权威,这个定式是不容置疑更是不能打破的,否则就会遭受各种各样的惩罚,这在事实上培养的是顺民、臣民而非公民。如此一来,儿童从小就丧失了独立人格,依附性人格伴随着儿童一生。“服从”式的臣民人格对儿童的成长极为不利,它使儿童丧失独立判断能力,事事以他人为依靠,缺乏理性选择能力,在服从他人中丢失了自己。“儿童往往处于茫然失据的状态之中,即一种‘不在家状态’……儿童‘失落于’他的‘世界’、受制于他的‘世界’,而不是作为‘我自己’、作为一个‘他人’而存在。”在现实中,我们也经常看到不少儿童缺乏理性精神,往往盲从于他人、人云亦云,无法形成自己独立的观点。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本应具有的主动性、自觉性、能动性荡然无存。培养具有独立人格,具有自由、民主、平等、责任理念的现代公民是教育的目标,而“听话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培养的是只会服从权威的顺民、臣民,背离了现代教育的宗旨。
禁锢儿童的思维,限制创造力的培养
创造力的缺失一直是我国教育遭人诟病之处,而“听话教育”可能是创造力缺失的重要原因。由于“听话教育”要求儿童无条件地服从成人的意志,否则就会招致惩罚,久而久之,儿童的思维就会僵化,发散性思维也会随之消失,对事情也就失去了好奇心。而好奇心是创新的驱动力,没有了好奇心也就没有了创新的动力,创造力的培养也就无从谈起。鲁洁先生是我国著名教育家,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德育领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德育学科建设、德育现代性研究以及新世纪以来的德育课程开发等方面成就非凡。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样一位具有突出成就的教育家小时候曾经是一位“不听话的孩子”。据鲁洁先生自己回忆,她曾经是个“正规小学里的捣蛋鬼”,“书也不好好念,做什么事情都是一种游戏,天生就是想玩,玩的时候特来劲。我可以带着男孩子玩……我这个人即使不是混世魔王,至少也是个‘另类’”。以常人的观点来看,鲁洁先生在小时候肯定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因为她不乖巧、淘气、惹事……然而,正是这些特点使她不受外界的束缚,可以自由地思考,从而形成了良好的思维能力,最终成了一位教育大家。
压制儿童的个性,造成人才的同质化
在“听话教育”理念下,儿童的个性因为遭受压抑而无法得到充分展现,他们只能按照家长、教师的期待成长为“听话的孩子”,而成人的期待又都具有相同的特点:考一所好的大学、找一份体面且收入高的工作。如此一来,儿童的个性无法张扬,教育培养的只能是同质化的、平庸的人才,导致千人一面。
2012年,中科院一位博士生放弃留校继续做科研的机会而选择到一所重点中学做数学教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位被导师视为“从事科研30年来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学生”的“反常”举动引发了很多人的不解。在常人看来,留校继续做科研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工作机会。而当事人却说道:“退出科研界是因为很累,也没觉得自己是很有能力的人。(此前一直坚持科研)不是导师强迫的,只是因为我从小被教育成‘听话的好孩子’,只要别人给了我任务并且应该是我做的,不管我喜不喜欢,都会尽力去完成,不只是科研问题,甚至是帮实验室干杂活,都是完成得既快又好。这样的结果导致导师以为我喜欢做科研。”在众人眼里,无论在工作条件、社会地位还是发展前景等方面,在国内顶级科研机构工作都要比做中学教师好,但是当事人的真正兴趣不在科研而在教学,即使他在科研方面取得不凡的业绩也不一定生活得幸福。教育究竟是让我们拥有幸福的生活,还是拥有一份体面却并不喜欢的工作,这个问题不难回答。
“听话教育”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它既受到传统德育的影响,又源于家庭教育的错位,更与学校教育的误区脱不了干系。
传统德育的因袭
究其根本,儿童观的偏差是“听话教育”产生的根源,这实际上是传统德育的阴影一直挥之不去所致。正如梁漱溟所言:“我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我国传统社会所奉行的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纲常伦理成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准则,而其背后所体现的是封建家长制,“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在这一制度下,个体被埋没于封建伦理秩序之中使个性无法得到彰显,“我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传统的观点在人们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因此,“听话教育”已经深深地植入人的内心。由于在传统社会倡导“长幼有序、等级尊卑”,成人、长辈的意志成为儿童必须遵守的准则,儿童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因此,“听话的孩子”也就成为“好孩子”。这一错误的评价误导了儿童,他们为了取悦成人,只能按照这一标准行事。
家庭教育的错位
传统德育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家庭教育,使家长形成了错误的教育观念,使“听话教育”进一步固化。第一,儿童是家长的附属品。在不少家长看来,自己生育、养育了孩子,孩子就应该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大人的附属品,对于自己的要求儿童理应言听计从,儿童甚至被家长视为光耀门楣的工具。第二,儿童的成长是家长塑造的结果。既然儿童是家长的附属品,那么家长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塑造儿童,就像捏泥人一样,根据自己的想法把儿童捏成理想的模样。不仅如此,家长往往还以爱的名义,认为这种做法是出于对儿童的保护。事实上,这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道德绑架。第三,教育就是帮助儿童实现家长所安排的生活。对儿童而言,家长早已为他们设计好了未来的生活,儿童只要按照这条路线往下走即可。如此,教育也就成为家长控制儿童的一种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见到在儿童成长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离不开家长的“操劳”,他们都在设计、主导、安排子女的生活,比如上什么样的学校、选择什么样的专业,甚至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家长都在替他们的孩子作着决定。除此之外,社会上往往将“听话的孩子”视为“好孩子”,“听话的孩子”也更容易在社会上得到好的评价,这就进一步巩固了家长的错误认识,使其误以为他们的做法就是对的。这就使“听话教育”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之中而无法自拔。
学校教育的误区
当儿童从家庭走入学校之后,学校不仅没有将“听话”的因子从儿童身上剔除,反而进一步强化。应该说,现在的学校教育仍然是在培养“听话的孩子”,如学者所言,学校教育已经成为一种“规训”,“教育通过不同形式的控制权力和控制技术,竭力把儿童培养成‘温驯而有用’的工具,强制性地把他们造就成特定类型的人”。学校教育对儿童进行规训的主要方式就是考试,通过考试这一手段让儿童跟着学校走,逐步成为“听话的孩子”。此外,对教师而言也是如此,每位教师都要面对一个班级五六十名学生,班级事务已经给教师增添不少工作负担。作为教师,他们当然希望每个学生都能老实、听话,不要再给自己的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麻烦。至于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教师根本无暇顾及。笔者在与一线教师谈起为什么希望儿童听话时,得到的答复是“好管理”,“听话的孩子”也备受教师喜爱。因此,不论是学校教育体制还是教师方面都在进一步强化着“听话教育”,使其根深蒂固。经过传统德育的影响、家庭教育的错位再到学校教育的误区,“听话教育”最终确立,并深深地印刻到每一个人的心中。
“听话教育”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从“听话教育”中走出来是大势所趋,这不仅需要深层次的观念转变,也需要成人转移自己在儿童成长中发挥的作用。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实现培养目标的转向。
观念转变:由“小大人”到“本真的儿童”
走出“听话教育”的误区首先需要扭转对儿童的认识,回归儿童的本真,儿童就是儿童,不是“小大人”。如卢梭所言:“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这一方面要求成人降低姿态,以童眼看世界。儿童期是人生发展的特殊阶段,由于儿童在身体成长、认知发展、心理状态上的不成熟,他们用一种不同于成人的视角认识看待这个世界——独特的认知方式、情感体验方式、交流方式、表达方式,这种认识方式对他们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是不可逾越的。作为成人应了解儿童看待世界的方式,基于儿童的视角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另一方面还应当注意呵护儿童的天性、保护儿童的好奇心。由于儿童年龄小、身心发展不成熟,他们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自然而然地也就会向成人问这问那,这是儿童的本能。保护儿童的好奇心需要在家庭和学校中不断彰显儿童的主体性,一切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都应从儿童的实际出发,以满足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为宗旨。在家庭中,家长应当认真、耐心地听取儿童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并竭尽全力地解答,而不是一味地压制或者搪塞。在学校中,教师要调动儿童参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为“儿童生来就有要发表、要做事、要服务的天然欲望”。为此,教师应当有意识地引导儿童参与到课堂教学设计、活动的组织安排之中,特别是在活动中,教师甚至可以放手让儿童自主组织和开展,充分调动儿童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儿童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欲望。如此,儿童的主体性不断彰显,好奇心得到了保护,创造力的培养自然也就水到渠成。
作用转移:由“教会顺从”到“教会选择”
公允地讲,“听话教育”并非一无所是,成人毕竟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在生活经验上有着儿童无法企及的优势,其中不乏真正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话语,更何况成人希望儿童“听话”也往往是出于良善的目的。批判“听话教育”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成人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问题的关键在于,成人的话哪些该听、哪些不该听,对此,儿童如何选择就成为重中之重。这里需要成人注意的是,儿童并非白板一块、任人涂鸦,而是具有与成人不同的思维方式,正如道德哲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所言:“同教师和成人一样,儿童有他们自己的关于价值观问题的思维方式,因此,正确的方法是将儿童看作‘道德哲学家’。”这就需要成人基于儿童独特的思维方式,教会儿童自己作出选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使之在反复的实践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具备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引导儿童理性选择要听的“话”,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为此,走出“听话教育”的误区还要求成人在儿童成长中的作用由“教会顺从”转移到“教会选择”。
这一方面要求成人结合儿童发展的阶段性,通过各种道德冲突引导儿童自主选择自己的生活。柯尔伯格在经过长期的、大量的实证研究之后,总结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儿童对道德的认知、感受具有明显差异。作为成人,首先要了解儿童所处的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帮助儿童解决其正在遭遇的道德冲突,通过分析不同选择的利弊,让儿童自己作出选择,而非替他们作出决定。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儿童发展的差异性。每个儿童由于成长环境、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家庭状况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即使同一问题对不同的儿童而言也可能有不同的选择。成人,特别是教师应注意这一不同,针对每个儿童的特点引导他们作出选择。在结合儿童发展阶段性的同时兼顾差异性,使每个儿童实现个性发展,毕竟教育不是让所有儿童都成为同一个模样,而是帮助每一个儿童找到“最真实的自我”。
目标转向:由“听话的孩子”到“合格的公民”
在高扬民主、自由、人权的现代社会,以压制儿童个性、崇尚成人权威为特征的“听话教育”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公民成为时代吁求。走出“听话教育”的误区最重要的是改变“好孩子”的评价标准,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听话的孩子”不等于“好孩子”,这就要求实现教育培养目标由“听话的孩子”到“合格的公民”的转向。“好孩子”不再是对成人百依百顺的“听话的孩子”,而是有主见、具有创新能力、敢于批判权威的“合格公民”。为此,家长和教师应将儿童视为未来社会的公民。
其一,培养儿童的独立人格。与成人一样,儿童也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体,这就要求成人将儿童视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鼓励儿童勇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儿童作为未成熟的个体,他们用自己独特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难免会与成人产生不同的观点甚至冲突。对于这些,成人要有包容的心态,鼓励儿童敢于质疑并挑战权威。其二,尊重儿童应当享有的权利。《儿童权利公约》作为保障儿童权利、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性约定,对儿童权利作出了全面而又清晰的规定,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内容,这些权利是儿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此外,它还提出了对待儿童的四项基本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权利与尊严原则、无歧视原则、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为此,成人应尊重和保护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其履行义务。其三,培养儿童的公共精神。具有公共精神是公民最重要的品质,不论在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中,家长和教师都应有意识地培养儿童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等,基于公共的立场而非私人的立场思考问题,逐步引导儿童做一个具有良好公民素养的现代人。
不得不承认,“听话教育”在人们心中扎根已久,真正从“听话教育”中走出来将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但是,这是教育发展的方向更是人类文明的走向。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各式各样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话语,它们看似平常,却对我们的教育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审慎地对待、理性地反思,特别是要从教育学的视角批判性地分析这些话语,不要让它们误导了我们的行为,特别是影响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或许只有当家长、教师不再要求孩子“听话”的时候,教育改革才真正取得了成功,我国的现代化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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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学刊》2016年第十一期。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源于网络。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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