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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 通知 || 关于开展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小助 西外资助 2024-05-23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 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3【9】号)和《关于发布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在读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应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最高 12000/年;研究生最高 16000/年。

三、2023 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所有生源地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已提前结清贷款的学生除外)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https://sls.cdb.com.cn)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确认程序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

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侧“资料修改”板块,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项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填写详细、完整、准确。录入就业信息时请注意:已就业的填入就业单位信息;升学填“录取学校相关信息”,目前暂无就业单位填“本人家庭相关信息”。在系统完善信息时,如出现问题请查看附件4,若有其他疑问请联系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或咨询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

(二)毕业确认申请

个人信息完善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侧 “毕业确认申请”。若页面显示需进行身份信息核验,在“资料修改”页面中点击共同借款人,核对共同借款人信息,如有错误进行更改。更改完毕后,再次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即可进入“毕业申请”页面。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后,点击下方“毕业确认申请”。“毕业申请”仅可申请确认一次,确认后仍需变更信息的,在相关栏目中填写正确信息即可,无需再次申请。

(三)联系生源所在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确认完毕后,第一时间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贷款系统首页可自 行查询学生本人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四)提交《毕业确认表》

学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简称《毕业确认表》),6月20日前,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收取 学生本人签字后的《毕业确认表》。

(五)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提交的《毕业确认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复核已申请的学生信息,完成最终确认。

四、时间安排

(一)首贷、续贷办理时间

陕西省办理贷款时间:7月-9月,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外省申请办理贷款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时间

6月14日-6月22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严格审核

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重点做好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的贷款意愿采集,确保应贷尽贷。对贷款毕业确认学生,要认真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就学信息、通讯信息、就业信息,确认无误后,于6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表》、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强化监督,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结合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认真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本付息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贷款学生需在每年11月份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金额,12月20日前偿还本息。贷款学生务必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贷款发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六、其他事项

(一)生源地贷款学生应每年不少于两次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否则不能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维护方式为:进入系统后在“个人信息变更”和“共同借款人变更”模块认真修改完善有需要变更的信息,修改后务必填写变更原因并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二)续贷学生如忘记登录名、登录密码或发现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时,请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帮助查询或修改。

(三)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也须进行毕业确认。如需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四)因休学、延期毕业、应征入伍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时,应及时自行联系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制变更等手续。如未办理,则进入还款期。

(五)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具体信息请查看附件5。

附件:

1.2023 届毕业生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操作手册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电脑端还款流程

4.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问题解决方案-毕业确认

5.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023 年度免息及本金 延期偿还公告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相关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 年 6 月 16

推/荐/阅/读

6月

XI WAI ZI ZHU

我校举行2023年“青春领航 榜样同行”优秀学生颁奖典礼

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琢玉工程”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训练营的通知


来源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 张含 王莹

审核 | 赵静


投稿邮箱:20380561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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