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佛山国创院征集合作企业→
近日,佛山国创院
面向大湾区征集合作企业
通过资格遴选的企业
可分配2025年
研究生联合培养招生指标
并与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佛山国创院”)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首批四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之一。佛山国创院是佛山市新型事业单位,依托企业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组织高水平大学、重点实验室对接合作,多方协同开展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政府为协同育人与协同创新提供专项硕博士招生指标等政策保障,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整合多方优势力量,打造人才培养和科技产业创新特区。
佛山国创院下设佛山基地、国创院两级业务平台,前者服务中小企业,合作高校以省属高校为主;后者服务重点企业,合作高校包括省内外高水平大学,主要培养博士生。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大湾区征集合作企业,通过资格遴选的企业,可分配2025年研究生联合培养招生指标并与相关高校对接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工作。
遴选对象
注册地在大湾区的企业
基本条件
(一)单位资质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及以上资质。
(二)拟联合培养硕博士专业领域
限理工类(参考附件1)。
(三)研发队伍
研发团队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一定比例可担任企业兼职导师的全职在岗人员,兼职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3.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实践经历丰富、成果丰硕。
(四)研发条件保障
1.近三年的研发投入平均占比不低于3%;
2.能提供用于硕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经费、实验设备等基本条件保障;
3.有产学研基础的优先。
遴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
满足上述遴选条件的单位提交申请表。
(二)初审及申报辅导
佛山国创院对申请表进行初审,组织通过初审的单位召开申报辅导会。
(三)填写申报书
申报辅导会后,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评审
佛山国创院组织专家评审。
(五)授牌
通过资格遴选的分别授予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点”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卓越工程师工作站”牌匾。
资料提交及说明
1.请申报单位填写“研究生联合培养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4年7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
foshanjidizhongxin@163.com。
2.后续申报辅导会、提交申报书、组织评审等工作安排将在初审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公众号通知动态。
联系人:周老师,0757-82663192
附件下载
附件1.《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
附件2.《研究生联合培养企业申请表》
附件可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编辑:人才南海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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