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过生日的黄之锋,今天又被判罪了
香港高等法院13日就“香港众志”黄之锋、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非法“占领”期间涉嫌藐视法庭案宣判。
法官于下午2时半宣读判词,全部被告罪成。
2014年非法“占领”期间,旺角有区域被示威者强占。同年10月法庭颁下禁制令,要求示威者离开。
黄之锋等人无视禁制令,有意阻碍警方和法庭执达主任清场,被控“藐视法庭罪”。本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在内的11人早前认罪。
今日恰巧是黄之锋生日,他因2014年发起冲击及占据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公民广场,被判入狱6个月,现时正于壁屋惩教所服刑。
黄之锋近年来上蹿下跳,不断挑战法律,除今次被控的“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前后还涉嫌“违反禁制令”、黑布遮金紫荆花雕塑干犯“公众妨扰罪”等多项罪名。
2014年11月“占旺”清场期间,黄之锋等37人阻碍警方及法庭执达主任执法,因此被控“藐视法庭罪”。
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和时任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常委罗冠聪、秘书长周永康发起所谓“重夺”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广场行动。
三人带领示威人士非法冲击警方防线,摧毁广场围栏,引发多次肢体冲突,导致大规模骚乱事件,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破坏。
此次黄之锋被控“参与非法集结”,2017年8月17日法庭宣判,黄之锋被判监6个月。
坐监期间,黄之锋还在个人Facebook上传一张由其绘制的
但仅20余字的介绍中居然有“次
黄之锋还曾被控“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
2014年6月11日,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到香港中联办外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时,因涉嫌阻挠上前灭火的警员被捕。
“占旺”案中,黄之锋另被控“违反禁制令罪”。
2017年6月26日,黄之锋等人于湾仔金紫荆广场,用数块黑布包围广场紫荆花雕塑,还煽动市民7月1日上街游行。
28日,黄之锋与“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已被DQ)及副主席黄浩铭等20多人,再度“占领”金紫荆。其后黄之锋被控“公众妨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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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峰“藐视法庭”案事件簿
2014年
11月26日
黄之锋及岑敖晖阻扰执达吏清场,被警方以“刑事藐视法庭”罪拘捕。
11月27日
黄之锋等人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获准保释。
2017年
6月15日
高院预审,辩方律师透露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将承认藐视法庭罪。
7月6日
高院原讼庭开审,黄之锋及岑敖晖承认刑事藐视法庭罪。
10月13日
法官颁下判词,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刑事藐视法庭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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