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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过生日的黄之锋,今天又被判罪了

2017-10-14 美国时刻

香港高等法院13日就“香港众志”黄之锋、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非法“占领”期间涉嫌藐视法庭案宣判。


法官于下午2时半宣读判词,全部被告罪成。


2014年非法“占领”期间,旺角有区域被示威者强占。同年10月法庭颁下禁制令,要求示威者离开。


黄之锋等人无视禁制令,有意阻碍警方和法庭执达主任清场,被控“藐视法庭罪”。本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在内的11人早前认罪。


今日恰巧是黄之锋生日,他因2014年发起冲击及占据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公民广场,被判入狱6个月,现时正于壁屋惩教所服刑。



黄之锋近年来上蹿下跳,不断挑战法律,除今次被控的“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前后还涉嫌“违反禁制令”、黑布遮金紫荆花雕塑干犯“公众妨扰罪”等多项罪名。


2014年11月“占旺”清场期间,黄之锋等37人阻碍警方及法庭执达主任执法,因此被控“藐视法庭罪”。


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和时任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常委罗冠聪、秘书长周永康发起所谓“重夺”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广场行动。


三人带领示威人士非法冲击警方防线,摧毁广场围栏,引发多次肢体冲突,导致大规模骚乱事件,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破坏。


此次黄之锋被控“参与非法集结”,2017年8月17日法庭宣判,黄之锋被判监6个月。



坐监期间,黄之锋还在个人Facebook上传一张由其绘制的监仓平面图,并用文字标注。


但仅20余字的介绍中居然有“次所”、“洗手盘”、“硬版床”、“储物厢”多处错别字,被网友嘲笑:“小学鸡功课, 错别字多!0分!”


黄之锋还曾被控“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


2014年6月11日,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到香港中联办外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时,因涉嫌阻挠上前灭火的警员被捕。



“占旺”案中,黄之锋另被控“违反禁制令罪”。



2017年6月26日,黄之锋等人于湾仔金紫荆广场,用数块黑布包围广场紫荆花雕塑,还煽动市民7月1日上街游行。


28日,黄之锋与“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已被DQ)及副主席黄浩铭等20多人,再度“占领”金紫荆。其后黄之锋被控“公众妨扰罪”。

大公文汇全媒体中心制图


黄之峰“藐视法庭”案事件簿

2014年

11月26日

黄之锋及岑敖晖阻扰执达吏清场,被警方以“刑事藐视法庭”罪拘捕。


11月27日

黄之锋等人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获准保释。


2017年

6月15日

高院预审,辩方律师透露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将承认藐视法庭罪。


7月6日

高院原讼庭开审,黄之锋及岑敖晖承认刑事藐视法庭罪。


10月13日

法官颁下判词,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刑事藐视法庭罪成。


本文来自大公文汇全媒体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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