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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南京市玄武区华侨新村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告

华侨新村业委会 米国时刻 2024-06-04 14:29 江苏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华侨新村实际情况,现业委会为维护小区良好秩序,向业主提供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外发布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兹邀请所有符合选聘资格的物业企业参加应聘,欢迎广大业主积极推荐高品质物业服务企业,共建美好家园。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南京市樱花西路8号,整个小区东至樱花小学门前道路西边,南至华新路,西至华新西路河边,北至华康苑1-4幢和5-7幢间围墙,建筑面积:69126平方米。共32幢独立别墅,联排别墅5联,多层住宅楼12幢,总居民户数:599户。地面停车位约有184个,地下人防车位约有24个,临时车位约45个,总计约253个车位;小区共2个出入口。

二、应聘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为物业服务企业两年以上(含),依法年报的物业服务企业。

(2)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验,能够协助业主委员会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交接过程中的公共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及物业企业交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其他相关问题。

(3)南京市范围内至少有三个在管的项目【其中不少于一个住宅(或公寓)项目】,可供参观。

(4)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或挂靠方式的企业报名。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行政机关处以较数额的罚款(5万元及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江苏公示系统的报告为准)。

(6)2019年以来没有被记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失信企业名录》(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信息为准)。具有“2022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手册”或“2023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手册”(说明:若发布选聘公告时,“2023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手册”已经发放的,则需要提供“2023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手册”)。

(7)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应聘企业工作不得少于6个月(需提供在职社保缴纳证明),南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明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管师证书,且承诺至少为本小区服务12个月以上;具有住宅小区项目或高层写字楼或商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经验(须由业主方或业委会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8)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应聘的现场勘查、文件制定及说明、答辩评审等环节,未经选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本次选聘物业服务标准

按《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三级)标准执行;

四、本次选聘物业费用报价:

1、多层: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合并报价≤0.7元/㎡·月。

2、华瑞园独栋: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合并报价≤1.6元/㎡·月。

3、紫薇苑联排5幢(甲):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合并报价≤1.1元/㎡·月。

4、紫薇苑联排5幢(乙):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合并报价≤0.95元/㎡·月。

5、商业用房7间及幼儿园: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合并报价≤1.6元/㎡·月。

6、地面车位 150 元/个/月(含税)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管理服务费。

7、人防车位260 元/个/月(含税)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管理服务费。

8、临停车位:由乙方按车辆停放时间收取临时停车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1小时以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5元,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10元,以此类推。

9、公共收益分配:公共收益实行谁受益谁承担成本费用的原则。试用期内,在扣除物业服务人经营管理成本后,剩余全部归业主大会所有(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试用期结束后若合同继续延续,在扣除物业服务人的经营管理成本后,剩余全部归业主大会所有(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公共收益按照半年度结算,并在小区公告栏和各楼幢公示。如后期增设停车位(地面或地下),需报业委会同意并经合法合规流程通过,增加的收益纳入公共收入,按上述分配标准执行。业委会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小区公共部位自行经营。(以上为暂定,有待商榷) 

五、报名须知报名日期: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下午17点前结束

报名地址:将报名资料递交至业委会办公室

报名材料:(请按本公告要求和表格样式填写)

1、物业服务企业应聘报名表。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南京市范围内至少有一个在管的项目,可供参观,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南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业主方或业委员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其他专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证书。

7、应聘人认为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管理水平的其他文件。

说明:1、报名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在中选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应聘人应赔偿华侨新村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选聘工作的支出、重新选聘物业工作的支出、物业服务过渡期的支出等)。

2、应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报名时须带原件核对,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

3、报名时未按以上材料要求准备的,报名将被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超过五家的,将由选聘工作小组经过资格预审、综合考评,投票决定五家应聘人入围,入围的应聘人将被通知购买选聘文件。如符合要求的应聘企业少于等于五家,经过资格预审后可直接通知购买选聘文件。

4、资格预审合格的应聘企业将参加选聘人组织的答辩会,由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企业的答辩情况给应聘企业投票产生两家提交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表决的候选企业。

5、经过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进行表决决定最终中选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六、购买选聘文件的时间和费用:

1、选聘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套;收取方式:现金。

2、第三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由中标物业企业承担。

七、拟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拟签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合同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第一年结束前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约),即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的起始日,由实际进场日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若应聘人少于或等于两个时,应聘人应当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提交《应聘文件》,业主委员会将根据应聘人的应聘承诺直接与应聘人洽谈《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并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提交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进行表决。

(二)若在公告约定的报名时间内无应聘人报名,则本次选聘活动终止,选聘人将择机再次开展选聘工作。

(三)本公告在华侨新村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且在公共媒体发布“物业选聘公告”。

联系人:李卓安

电话:13505159309

特此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街道华侨新村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应聘企业报名表

应聘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应聘人

情  况

应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应聘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


拟派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所有在管

项目情况

(可另附页)

管理项目名称

管理面积

(m2)

项目地点

(市/区)

物业类型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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