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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 | 河海大学的校园里,有一座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清凉山遇难同胞纪念碑

河海大学 2019-02-15


侵华日寇,毁吾南京。劫掠黎庶,屠戮苍生。

卅万亡灵,饮恨江城。日月惨淡,寰宇震惊。


81年前的那个寒冬

30万同胞殒命于侵华日军的屠刀之下

民族之殇,须以国之名祭奠

81年前的那场血雨腥风

成为整个南京城,整个中国

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痕



明天(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而在河海大学的校园里,有一座纪念碑显得格外特别,这里纪念的是1937年南京大屠杀中,在清凉山附近遇难的同胞。这座河海人自主设计的纪念碑造型独特,一个三足鼎放置在碑的上方,多国文字刻下的悼文记录着那一段沉痛的历史。


81年前,这里是清凉山余脉,是一片野岭。如今,这里变成了校园内每年师生学子们都要去祭扫的地方。



这个碑,像众人用手托起一只鼎

从河海大学的西康路校区一号门进入校区,径直走到张闻天铜像处的十字路口,在右手边走一小段路的一片丛林中便可以看到这座纪念碑,附近的树木高达二三十米,粗的一个人都环抱不过来,细的则差不多碗口粗,树干笔直,像是在守护着纪念碑下掩埋的无辜魂灵



纪念碑3米多高,碑体用水磨石打造,三面棱柱形的造型十分特别,但三条边上自上而下的石雕造型又显得格外别致。纪念碑的碑身三面为3个“人字形”,象征“30万”中华儿女屹立大地;碑座采用3层圆形的红色台阶,象征着30万同胞血洒江山。


一个三足鼎立在碑的上方,鼎的正面,阴刻着“居安思危”四个大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员郭必强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纪念碑中,唯独这一处刻有‘居安思危’四个字。因为,这里既是死难者的遇难地点,也是丛葬地。立碑纪念,是希望大家能居安思危,记住过去屈辱的历史。而大学生们作为年轻一代,更要发奋图强,焕发工作热情,好好建设国家,这才是对死难者最好的祭奠。”



碑的背面则刻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侵华日军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事件,我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在本院境内,即清凉山附近之原吴家巷、韩家桥等地遇难。为纪念死者,激励后人,振兴中华,维护和平,特立此碑。”碑身上有中、日、英三种文字,以警示世人,不能让历史悲剧重演。



沉痛的历史,不能忘却


“81年前,这里是清凉山北麓,比较荒凉。”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员郭必强介绍,在现场,依稀可以看出81年前的样子,这里是一个山脉,山坳这边是池塘和桥。


这里的大屠杀发生在1937年12月14日左右。郭必强说,上世纪80年代,他曾经走访到一位姓俞的幸存者。“俞师傅自己就是当事人。1937年,俞师傅和最要好的朋友,在上海做印刷生意。淞沪会战后,他们回到南京。1937年12月14日,日军在吴家巷搜寻中国士兵,当时,俞师傅和好朋友都被搜身。日军在俞师傅身上搜出了一个写满通讯录的小本子,本子上有两个日本人的名字。看到这个本子,俞师傅被拉到了一边,而他的朋友则被拉到另一边。不久,俞师傅就听到了一阵阵机枪扫射的声音……”郭必强说,这位俞师傅于十多年前辞世。老人生前,亲人都不敢给他看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影像资料,怕他看了难过。



被日军抓去屠杀并死里逃生的金家仁也曾回忆说:“当时我家住宁海路,有一次,日军进行大搜查,把人全部赶到街上去。我当时的职业是厨师,天天拿菜刀,所以手上有老茧。日本兵看我年轻,手上又有老茧,就把我从人群中拉出,立即绑起来……我被带走,和其他被绑的人一起送到清凉山,用机枪进行屠杀。我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被人松了绑以后,立即去看妻子,并把她送到鼓楼医院抢救。”


南京大屠杀时期担任金陵大学农业专修科难民收容所小组长的刘世尧老人也曾回忆:“日本兵将数百名中国人带到清凉山附近的一个大防空洞里,把人推入防空洞中,先用汽油燃烧,再用机枪扫射,将数百人活活烧死。”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清凉山丛葬地的死难者绝大多数都是平民。在东京审判中,中国方面提交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第326号书证——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救济队掩埋组掩埋尸体统计表,清楚记录了当年埋葬在清凉山后山、清凉山坟地、韩家巷西仓山、古林寺山上等处的遇难同胞尸体数字。


这一段惨痛的历史,当年,美国基督会女传教士魏特琳也在日记中进行了印证。魏特琳在日记中记述说:“我们找到了那个池塘。池塘边有许多焦黑的尸体,尸体中间还有两个煤油或汽油罐。这些人的手被铁丝绑在身后。有多少具尸体?他们是不是先被机枪扫射,再遭焚烧?我不得而知。在西边小一些的池塘里还有20~40具烧焦的尸体。我看到这些人穿的是平民的鞋,而不是军人的鞋子。山丘上到处都是尚未掩埋的尸体。”


郭必强说,档案馆中有一份石养喜于1945年11月向南京市政府的呈文。呈文上写着:“日寇攻入难民区。于十四日,在清凉山附近,胞兄石养才(年四十四岁)、嫂徐氏(年四十四岁)、次侄小二子(年九岁),被日寇中岛部队暴兵用刺刀戳死。”




每年12月13日,河海师生都来这里祭扫


1985年,河海人自主设计了这座纪念碑,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十年多来,每年的12月13日,河海师生都来这里祭扫,向死难者们致以最深的哀思和纪念,纪念逝者,警示当今。



除了在校内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清凉山遇难同胞纪念碑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活动外,每年学校广大师生还会自发组织了学生骨干教育活动、国防生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党日团日及班会等各类悼念祭奠活动,通过宣誓、签名、手折紫金草和千纸鹤、电影展、发放宣传手册、陈列展板以及签名墙等活动寄托对遇难同胞的哀思,表达不忘国耻、圆梦中华的决心。



公祭日前后,也有很多远道而来的校友和社区居民、市民纷纷在纪念碑前敬献鲜花,进行悼念。



关于《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你应该知道的事儿


11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了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条例》将从2018年12 月13日起正式生效。


《条例》将此前南京市市政府对“默哀一分钟”的倡议,

明确列入法规当中。

《条例》中还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



Q

鸣放警报时如何默哀?

《条例》第十二条提出,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机动车、火车、船舶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

(二)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在校师生就地默哀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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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国家公祭期间如何对待娱乐等行为?

《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具体范围由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条例》第十三条提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禁止擅自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滑翔伞、热气球、无人机等一切飞行器进行升空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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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市民该如何参加悼念活动?

该《条例》第十六条提出,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丛葬地同步举行悼念活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等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悼念活动,开展专题教育。

鼓励社会各界自发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悼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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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参观纪念馆哪些事情不能做?

《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举行悼念活动或者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应当真诚缅怀逝者,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安静肃穆,不得大声喧哗;

(二)爱护历史文物,不得亵渎、损毁国家公祭设施;

(三)衣着端庄得体,不得身着、佩戴与国家公祭设施环境、氛围不符的服饰、图标;

(四)服从组织引导,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五)国家公祭设施的其他管理规定。


Q

参观纪念馆你不能携带哪些物品?

《条例》第二十六指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入国家公祭设施。


国家公祭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单位可以设置必要的检查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对参观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实施检查,参观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携带危险物品或者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员,不得进入国家公祭设施;已经进入的,保护和管理单位应当要求其离开;拒不离开的,保护和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Q

参观纪念馆能视频直播吗?

《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在国家公祭设施进行展览、演出、影视剧拍摄、网络直播、采访等活动的,应当征得保护和管理单位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保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劝阻并制止;不听劝阻的,保护和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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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历史,但不要记住仇恨!

可以原谅,但绝不可以遗忘!



素材来源:往期微信、南京发布
编辑:小海螺记者团  李磊、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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