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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资讯】2016级新生开通服务须知

2016-09-04 亚洲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


封面照片:郝瑞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校园里又多了很多新的面孔。欢迎2016级新生来到内蒙古大学!也欢迎你们来到咱们内大图书馆学习和查阅文献!军训结束后即将正式开学,新生将要办理开通图书馆服务,开通服务之前,需要同学们认真阅读下面的须知。一学院组织新生培训具体时间须学院负责人和图书馆办公室预约。预约电话:4992556,金老师二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请广大新生关注图书馆两个微信号,包括微信服务号(imulib)、微信订阅号(imulib_news)。(没有手机的同学可不关注)内蒙古大学图书馆服务号(imulib)内大图书馆快讯订阅号(imulib_news)三提交个人信息新生在订阅号(imulib_news)中回复“新生”,完善个人信息。填表时须注意以下几点:1. 每个学院的学生只属于一个学院,而不是属于两个学院。2. 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属于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4个专业属于计算机学院。3. 土木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运输、机械工程、工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5个本科专业属于交通学院。4. 道路养护与管理(工程财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市政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工程机械控制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等专科专业属于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没有手机或者没有开通微信的同学,请将新生个人信息完善表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图书馆邮箱。邮箱地址:libsystem@imu.edu.cn四规章制度1
入馆须知
1.1 读者凭有效证件入馆。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来访人员请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经保安与有关部门或个人联系获准后,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馆;1.2 自觉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及各类设施、设备,请勿随意涂写、刻划、私藏、毁损。损坏公物照价赔偿;1.3 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入馆时请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接听或拨打电话请离开阅览区;1.4 读者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入馆,在不影响其他读者正常阅览的情况下,可以就近使用固定电源;1.5 讲究文明礼貌,提倡文明用语;加强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请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1.6 维护环境卫生,保持馆容整洁。请勿携带食品与饮料进入阅览区,严禁随地吐痰及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未经学校和图书馆许可,不准在馆内张贴、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1.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馆内严禁烟火;1.8 书包、证件、现金、有价证卡及手机等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1.9 读者需借阅的图书,携带出馆前请自助办理借阅手续;1.10 出入通道如遇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保安或工作人员检查;1.11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停止入馆(规定时间,一般为两周或一个月)、赔偿、馆内通报、全校通报批评及其他行政处理。2
 图书借阅规则
2.1 读者凭有效借阅证件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2.2 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2.3 外借数量及借期:2.5 保留本图书、期刊、工具书以及其他图书馆规定不能外借的书刊,不能外借。2.6 馆藏线装书、珍本图书不能外借和复制。3
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书刊管理制度

1. 本馆实行借阅(书刊)逾期罚款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120天内每册图书每超一天需交滞纳金0.10元,20天以后每册图书每超一天需交滞纳金0.20元;阅览室短期外借图书逾期不还,每超半天需交滞纳金1.00元,擅自将阅览室,特别是特藏室内图书携出室外者,视其情节每段时间(半天为一段) 需交滞纳金2.00元以上。

2. 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口头说明无效。

3. 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赔偿原书。超过应还日期,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款:

(1) 中文书刊,区别不同出版年代,按下列倍率赔款:

①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款;六至十年按图书原价的7倍赔款 ;十一至十五年按原价10倍赔款;1988年前出版的图书重新估价后,按估价的10倍赔款。 如购书赔偿,需购买与原书完全相同的版本,并缴纳技术处理费5.00元. 如果丢失多卷书的其中一册需购全卷书进行赔偿。

②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款。合订本刊如有复本,按出版时间计算,参照图书的赔款倍率计赔,另加装订费。如无复本按上述办法计算后,再加倍赔款。

(2)外文书刊:区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倍率赔款:

①影印、复制交流版,视具体情况按原价的5-10倍赔款;

②原版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

③1970年前出版的外文书刊,按现比价计算原价后,按10倍赔款。

(3) 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即在赔偿原书的同时,追缴逾期罚款。

5. 读者在书刊上涂抹或勾点,污损图书,每损坏一页赔款0.5元。如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5元,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同时交纳5.00元以上滞纳金。

6. 读者撕毁书刊,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交纳10.00元以上滞纳金,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7. 偷窃书刊者,一经发现即停止借书权限一个月至一学期,并收回借阅证;责令本人写检查,存档备考;在图书馆张榜公布进行批评;并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 遇有特殊情况,由图书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
开馆时间
 图书馆主页全天24小时开放。各阅览室开放时间(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见通知)

北校区:


楼层

阅览区

门号

阅览室

开放时间

1-4

1B、2A、2B、3A、3B、4B


开放式阅览区周一至周日
7:30--22:00

4

北阅4A

409

古籍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北阅4A

410

古籍书库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5

北阅5A

509

过期报纸藏阅室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北阅5A

510

外文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南校区:


楼层

位置

阅览室

开放时间

1

南侧

现过刊、报纸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8:00-22:00(周四11:30-19:00不对外开放)

北侧

咨询台、密集库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其中周四8:00-11:30  14:30-17:30)

2

南阅2B

蒙文图书与a、b、c类中文图书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南阅2A

d、e、f、g类中文图书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3

南阅3B

外文图书与工具书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周四14:30-19:00不对外开放)

南阅3A

h、i、j类中文图书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4

南阅4B

交通学院图书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南阅4A

1. k类中文图书阅览室 

2. 各学院资料室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各学院资料室: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5

南阅5A

中文保留本、过期报纸与外文过刊、过期报纸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00(周四14:30-19:00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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