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3期:【重要通知】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二、招收推免生的专业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法学
三、招生名额
学院拟招收推免生52人,其中经济法学42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5人,社会法学5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调整。
四、申请对象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学校《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2020/0909/c3868a170034/page.htm;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五、预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一)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2022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时间现定为9月7日9时至9月24日24时。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二)上传报名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9月22日9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将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并通过在招生系统中填写的邮箱给考生发送邮件通知、腾讯会议号和考生须知,请考生在复试时间之前及时关注邮箱和电话,并在招生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六、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上方式(腾讯会议)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3、复试安排:
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形式 |
经济法学 | 9月24日(周五)9:00 | 线上面试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9月24日(周五)13:00 | 线上面试 |
社会法学 | 9月 24日(周五)14:00 | 线上面试 |
4、复试要求
(1)线上复试全程应保持网络畅通,复试房间应保持光线良好,满足视频通话需求;考生应在封闭安静环境中参加远程复试,复试房间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
(2)考生可使用电脑或手机单机位进行远程复试,复试全程不得查阅相关资料,不得使用电子设备。
(3)复试过程考生应全程开启摄像头,摄像头正对考生,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
5、复试流程
(1)考生向面试官展示身份证,由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官宣布面试正式开始。
(2)主考官向考生宣读考题,考生准备后回答。
(3)考官根据情况随机发问,考生作答。
(4)考生回答完毕,考官宣布面试结束。
七、复试接收办法
1、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2、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3、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5、学校拟于2022年5月上旬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6、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八、奖助学金
学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
学院联系电话:021-62071053
联系人:陈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21年9月
稿源: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编辑:张婧
责编:张毅 陈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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