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一大波新规、好消息来袭,影响你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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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黎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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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马上就要过去,明天就将迎来金秋9月。
明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三大运营商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从此全国通话一个价;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改革成果惠及全民;全国中小学生将开始使用新版统编教材…….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3大运营商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由于运营商在3G、4G套餐里早已实现了全国统一通话资费,因而此次改变主要是让2G套餐消费者直接受益。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将使用教育部统编版《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到2019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覆盖。语文教材古诗文数量增加,历史教材注重国家主权意识教育。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应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间协议等方式剥夺股东的法定知情权。同时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司法可以适当干预。
自9月1日起,群众怎么开“证明”的问题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明确,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完全证明的9类事项,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以及居民户口簿能够有限证明的5类事项,如户口迁移、住址变动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
对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无法凭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意见要求派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需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9月6日起正式实施。
9月6日起,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借记卡费率不超交易金额0.35%,贷记卡费率不超0.45%;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不超交易金额0.065%;对非营利的医疗、教育、养老、慈善机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免;收单服务费改为市场调节价。
9月1日起《外卖配送服务规范》新规实施,对商家、配送机构、配送员、配送装备等都提出了相应规定。其中主要内容有:
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从9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旅行社不得对游客年龄进行限制、不得拒绝老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参团;包机、包船、旅游专列、百人以上老年团应配随团医生;老人出游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2小时。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将自9月1日起施行,主要从反馈投诉、意见处理等方面给出了相关规定。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即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
《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日起施行。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取消了以往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五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六项单据也全部取消。
根据《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
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施行。《意见》规定公安机关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确保警务室有人员24小时值守。
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除批准外,广东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且不得扣减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员工招聘和录用中存在“歧视女性”的单位,所在地妇联可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在约定期限内纠正歧视女性的制度和行为。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可视情况将其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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