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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学生调课为4月3日9-10节的课调至3月31日9-10节,4月3日1-8节的课调至4月1日1-8节。
2.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需要在假期工作的单位,提前向人事处申报。
3.放假期间,请保卫处及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节日假期。
4.学院的值班安排根据原值班安排表执行。需要调整值班时间的人员,请自行协调后报院办备案。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排版|大学生媒体中心 李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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