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蛋吧21.75!事假后的工资这样算!(强烈推荐,真心实用)|法行天下刘秋苏
单位 |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先默默想想,你公司的事假是怎么扣工资的?
好,请继续往下看。
先看规定。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平均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
这就是令人抓狂的21.75的来历。
作为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是在全年365天的基础上,剔除104天休息日后除以12个月的平均值,而不是员工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
有人问如果是闰年呢?闰年呢?闰年呢?重要的事情问三遍!
366天的那一年呢?是不是就是:(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天,碰到闰年就按照21天作为月平均计薪天数?
哦,乱,乱了,让我理理,让我静静。
由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在全年每个月的分布是不一致的,并且每个月的具体天数也存在着差异,所以大多数月份的实际计薪天数是不同的。而包含法定节假日的当月,实际计薪天数与实际上班天数又有了冲突。
譬如2016年1月,实际计薪天数是31天-10天休息日=21天,上班天数则是20天(从21天再减去1天的元旦这个法定节假日)。
譬如2016年2月,实际计薪天数是29天-8天休息日=21天,上班天数则是18天(从21天再减去3天的春节这个法定节假日)。
譬如2016年3月,实际计薪天数是31天-8天休息日=23天,上班天数也是23天。
看见了吧,这3个月,没有一个是完全一样的!
我又想静静了。
对,就用21.75计算!
很多人使用21.75天计算扣除事假天数的工资。
第一种: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 ×实际出勤天数
第二种:实际工资=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天数
那么,这两种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呢?
如果员工月工资为2175元,2016年1月份出勤19天,缺勤1天。那么是这样计算当月工资吗?
第一种:2175÷21.75×19=1900元(按照出勤天数计算19天)
第二种:2175-2175÷21.75×1=2075元(按照缺勤天数,月工资减去1天的缺勤天数工资)
天哪!
按照第一种算法,缺勤1天被扣了275元。
按照第二种算法,缺勤1天被扣了100元。
看来这种算法是有问题的,21.75太坑爹了吧?!你是不是用来捣乱的?没商量,一个字,滚!
好伤脑筋。不行,还要想想其他办法。
简单粗暴,这样算呢?
怎么算?还是按照实际的天数比较靠谱,让21.75滚一边去。聪明的人抛开21.75,就按照当月的上班天数计算,公式为:
第三种:实际工资=月工资÷当月应当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
第四种:实际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应当出勤天数×缺勤天数
还以月工资是2175元举例,则缺勤1天应当这样计算:
第三种:2175÷20×19=2066.25元
第四种:2175-2175÷20×1=2066.25元
算到这,会不会暗笑起来?这两种算法可是一致的啊!OK!大功告成!
慢着笑,大功真的告成了吗?还真没有。再假设一下,你会发现这个算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啥?开动脑筋想一想?
假设员工在实际上班天数的20天全部是事假了呢?是不是就是0?是不是0?
你敢回答是0?敢吗?元旦呢?说好的法定节假日是计薪日呢?是啊,法定节假日是计薪日!!!
再看一下我前面写的:
譬如2016年1月,实际计薪天数是31天-10天休息日=21天,实际上班天数则是20天(从21天再减去1天的元旦这个法定节假日)。
所以,即使这个月员工全部是事假,仍然可以拿一天的工资!!!
1月份实际计薪天数(21天)与实际上班天数(20天)的不一致,导致第三种、第四种算法仍然是错误的。
悲催了......
会不会有人灵光乍现,说就用月工资除以31天再乘以30天?或者用月工资减去月工资除以31天乘以1天?有没有人这么想的?有没有?(姑且算第五种和第六种算法吧)如果你这样算,我只能说不要学劳动法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只会这样算(那时候不知道双休日是不计薪,学了劳动法之后才知道)。
这样算才是正确的!
记住把法定节假日作为计薪日就OK了。下面,教给大家正确的第七种和第八种算法:
第七种:2175÷21×(19+1)≈2071.43元
第八种:2175-(2175÷21)×1≈2071.43元
这样,即使20天不上班,也会拿到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即2175÷21×1≈103.57元
那么,正确公式来了(本文核心内容):
实际工资=月工资÷当月实际计薪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
实际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实际计薪天数)×当月缺勤天数
(提醒,当月实际计薪天数都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切记切记!)
最后提醒一下,如果当月没有法定节假日,则第五种和第六种算法中的法定节假日就是0,当月实际计薪天数就是当月应当出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就是当月应当出勤天数减去事假天数,则第五种和第六种算法就相应的简化为第三种和第四种算法了。
绕不绕?不管啦,只要看完这一篇文章后正确算出来就行了,而且再也不担心被人问倒了!听劳动法专家的,靠谱!
那么,本文中说了8种计算方法,以前的你用的是哪一种?以后的你又会选择哪一种呢?
终于算对了。。。。。。
喘口气,加个餐,看看别人家的公司
歇一歇,喘口气。
还记得吗,我开头还提了这么一句:实践中,员工请事假的时候,多数公司是要扣除事假的工资的(别人家的公司有不扣工资的?)。
好羡慕别人家的公司啊——请事假不扣工资!
别人家的公司请注意: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也就是说,员工在一年中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则员工在当年就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在别人家的公司,既想享受带薪年休假,又想请事假,那么最多可以请事假几天呢?想一想,写留言中告诉我答案吧!
希望您看完本文后,不这样说:
俺,俺想进别人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