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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答案出炉,本公众号三题答案全部正确!|劳动法行天下

2016-09-29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作者 |  刘秋苏

简介 |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劳动法专家。


2016年9月29日晚8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卷一到卷四均按时出炉,本公众号三题的答案全部正确!

具体可以翻阅作者为徐旭东和刘秋苏的文章《2016年司法考试劳动法试题及非标准答案解析|劳动法行天下》(点击即可阅读),该文章之中,作者提出的非标准答案如下:


非标准答案:

95.B             96.D             97.ABD

当时感觉争议最大的是第95题。

95. 

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在不少微信群交流中,有的选BD,有的选D,真正与本公众号相同的答案的,却是极少数。

作者坚持认为答案B没问题,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明文规定,即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至于D为什么不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注意,都强调了未满一周岁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哺乳已经满了一周岁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是完全合法的。

从这三题全部做对,您相信劳动法行天下的实力了吧?所以,有经验的司考培训机构和考生,多看看“劳动法行天下”(fxtxlqs)公众号文章,做司法考试的劳动法试题,就会如砍瓜切菜一般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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