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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定!2017年劳动合同法不修改了!| 劳动法行天下

2017-03-20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作者刘秋苏,系本公众号编者,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法德永衡律所高级顾问、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劳动法专家。

刘秋苏原创在这:最全劳动法总结,这一篇不容错过!



2017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通知》在网上公布。

在此之前,2017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了2017年的立法工作目标任务。

在权威的官方文件中,均没有包含劳动合同法的字眼。

据此,本人判断:2017年劳动合同法不会修改!

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列举了50多项立法计划。涉及到劳动和人力资源相关的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住建部起草)、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人社部起草)、失业保险条例(修订)(人社部起草)等。

还提到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审议民法总则、证券法(修订)、测绘法(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核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基本医疗卫生法等法律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审议民法总则,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电子商务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社区矫正法、公共图书馆法、国家情报法、,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水污染防治法、测绘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

由以上可以看出,国务院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均予以列明了,但都不见劳动合同法的踪影。国务院也没有要求人社部如何如何。

在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中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围绕立法宗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内容存在一些争议,下一步将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建议。财经委员会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加强研究论证,加快工作进度,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但从中看不出修法的日程安排表,仅仅是一个初步的意见,而修改必定会多次征求意见,因此不会在2017年。注意,里面的关键词是“加快工作进度”。至于是哪一年,至于有多快,至于如何加快,不敢妄自揣测。据悉,人社部已经在几个月前着手征求意见了。

我感觉,不管怎么样,短期内都可以歇歇了,安心下来,按照现有的劳动合同法、地方的劳动仲裁和司法实践去学习、去思考、去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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