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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传来5大劳动法要点! | 劳动法行天下

2018-03-09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简介: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领域:劳动人事、商事合同、房地产。

刘秋苏全部原创在这:188篇原创文章全汇总(2015-2017) 



2018年3月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018年是换届之年,因此这次报告不同于前4年仅对当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而是将本届2013年到2017年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后,向全国人大报告,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的工作亮点和成果。

下面,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看一看哪些和劳动法有关呢?

一、制定关于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232.5万件。

解读:劳动争议案件的地位尴尬体现在,一是因为2013年2月1日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把它和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列在了一起,其实是在2012年12月31日通过的。二是具体多少案件不知道。去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列明2016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47.5 万件。5年多少件?当然不能乘以5等于237.5万件的计算方法,那样就没有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了。地位低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每年的司法考试,近几年都在劳动法的所占分数在4- 6 分,也就是2道、3道选择题。

二、明确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解读:关于工伤认定,其实在认定的时候还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很多实际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其中,争议最大的是两个难点。一是48小时死亡视同工伤,48小时是否合理?是脑死亡还是心脏停止跳动?二是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问题如何把握,不能因为劳动者弱势就过分倾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保障。

三、推广河南、湖南、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

解读:劳动报酬仅仅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小部分,而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在劳动争议小部分案件中占一部分,在民事案件 49 29628 49 14757 0 0 772 0 0:00:38 0:00:19 0:00:19 3020占一小部分,在执行案件中也占一小部分。这样一算起来,劳动争议案件中追回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的数字,就少多了。这个“血汗钱”也不够法言法语和中性,有感情色彩。

四、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信用惩戒体系。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

解读:其实,本来是与劳动法没有关系的,只是去年先后出现四个失信的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等的案件,将失信者与劳动连接了起来。通过上海、福建、江西的4个真实的案件,可以看出失信的劳动者有可能找不着工作、买不到房子、坐不了飞机和高铁等。我支持诚信建设,但我是不赞成如此手段侵入到劳动法领域的。失信者就可以剥夺劳动权了吗?会不会有的失信者有了工作,反而更加有利于还钱,进而更加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了呢?一棒子打死,真的好吗?

关于这一项,我之前写了两篇文章,请看:

1、两个老赖,一样解雇,哪一方会胜诉?两点提醒极重要!

2、哭死!劳动者成老赖会找不着工作/买不到房子/坐不了飞机高铁!(4个真案例) 

五、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

解读:和谐劳动关系的含义不应当单单是劳动者不投诉、不上访,更应该是通过司法来规范和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最终达到法律意义上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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