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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的人看后仍纠结】DJ公主与娱乐会所间到底什么关系?|法行天下刘秋苏

2016-03-14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DJ公主和娱乐会所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吗?在看文章之前,先投个票吧!

老刘从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选取3个案件供大家思考和判断。两起劳动争议中,其中一起法院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一起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另外一起行政案件中,法院认为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正确。        

第一起:不存在劳动关系

  梁某生前在某娱乐会所(许可经营项目为:KTV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担任DJ(点歌)公主服务工作。2013年6月23日00时11分左右,梁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交巡警大队认定梁某在该事故中无责任。梁某的母亲李某认为,女儿是在下班的途中发生车祸的,理应由女儿所供职的娱乐会所负责申报工伤。但娱乐会所认为不存任何雇佣或劳动关系,没有义务为其申报工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江苏某法院认为,劳动关系应根据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有无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因素综合认定。本案中,梁某在娱乐会所担任DJ公主期间,其虽在会所门口迎宾,为包厢客人提供服务,并负责包厢的卫生清洁,但其不受会所的管理及指挥,其可自行决定是否至该会所提供服务,也可自行决定是否至其他会所提供服务,更可自行决定“上下班”时间,无须遵守会所规定的作息时间,也无须遵守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其持有的会所工作服并非由会所无偿提供,而是由其本人出资向会所购买,其持有的工牌也并非由会所向其发放,而是由DJ领班负责统一定制并发放,会所也未向其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最重要的是,会所从未向其支付过任何劳动报酬,其全部收入均来源于进会所消费的包厢客人所支付的小费,而且数额不固定综上,梁某与娱乐会所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及隶属关系,而是后者为前者提供赚取收入的平台、前者以付出劳务形式作为回报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因而并非劳动关系。


第二起:存在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2年10月入职某某娱乐会所工作,担任DJ公主一职,其具体工作是为前来原告处消费的客户提供相应的点歌服务,劳动报酬是由客户支付的。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5月15日晚,李某在娱乐会所上班,晚23时50分许,李某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亡。


  江西某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某某娱乐会所与李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休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之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本案中,李某生前从2012年10月至2014年5月15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止一直在某某娱乐会所工作,从事的是DJ公主工作,具体是为前来娱乐会所消费的客户提供相应的点歌服务,娱乐会所为DJ公主工作提供工牌、服装,并按照舞厅通俗的操作方法进行管理。李某从事的工作是娱乐会所经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关系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精神。李某提供的劳动为有偿服务,劳动报酬虽是由客户支付的,但是只不过是娱乐会所灵活用工的一种形式,故李某所从事的劳动为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据此,判决李某与某某娱乐会所存在劳动关系。
第三起:存在劳动关系,死亡为工伤

  钟某某于2012年11月至事故发生前在某娱乐俱乐部任“DJ公主”,且需要刷卡签到,其与俱乐部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俱乐部未向其发放工资,报酬源于消费者小费。“DJ公主”请短假需通过发信息等途径通知领班,长假需要写假条。2014年2月6日17时许,钟某某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认定,钟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钟某某母亲即本案第三人吴某某向被告社保局申请认定钟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社保局于2015年2月17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钟某某死亡为工伤。


  浙江某法院认为,1、关于是否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本案中,某娱乐俱乐部要求钟某某等“DJ公主”刷卡签到,且在请假方面作出一定要求,由此说明,“DJ公主”受俱乐部的劳动管理。又事故发生后,俱乐部出具的证明明确载明钟某某在俱乐部上班,从事服务员工作。尽管俱乐部举证证明了其不直接向钟某某等“DJ公主”发放劳动报酬,报酬源于消费者小费,但这仅是报酬的发放形式不同而已,并不足以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本院认为钟某某与俱乐部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2、关于钟某某是否系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的问题。俱乐部提供了微信截屏以证明事发当天李某某通过发微信为其本人及钟某某请了假,但首先,微信截屏未显示具体日期,其次,根据交警询问笔录,事发当天李某某事实上去了俱乐部,且李某某陈述在点完到后,发现钟某某没有来,故打电话给钟某某从而得知其发生事故,再次,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钟某某上班的合理路径上,且钟启谋亦陈述钟某某当天前往俱乐部上班。因此,本院对钟某某系在前往俱乐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予以认定。综上,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依据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且符合法定程序。据此,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某娱乐俱乐部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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