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乱鞭打死,钻法律空子,真的可以杀人不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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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毒舌女
昨天,一条热搜新闻跃入眼帘,又把毒毒刺激得火冒三丈。
丈夫伙同他人,把自己的老婆用鞭子活活当场打死。
就在前几天,2020年11月3日,死者家属收到了河北沧州市盐山法院的判决书,这个杀了老婆的丈夫,却仅仅轻判为有期徒刑12年!!
毒毒看完整个相关报道,倒吸一口凉气。
原来,法律空子真的有很多洞可钻,杀人不偿命,甚至跟闹着玩儿似的,十几年就能放出来,天理何在?
毒毒紧急呼叫了本号合作律师,合作律师很厉害,她能直接联系上本案受害人家属,她了解到一些案件细节和法院、公安的资料,今天的文,很珍贵。
今天这篇文章我会写得很犀利,说实话内心也有点担心,大家懂我在担心什么。
如果这篇文有幸不被封杀,我希望能够让更多人深思现行法律在某些方面有多么不公平,并且好好看看有些律师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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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看一下这个案件始末:
(照片中这个女子就是被乱鞭打死的女子胡瑞娟)
(死者胡瑞娟和打死她的丈夫陈金龙,以及两个孩子的全家合影)
(以下情节材料是本号合作律师搜集到的胡瑞娟家属的口述证词、法院提供的警方记录等材料,是律师界内部人士可以查到。)
(注:胡瑞娟家属口供证词说是胡瑞娟自己身体虚弱有病,才被丈夫带去赵清江处治疗。但澎湃新闻则说,是因为胡瑞娟的两个孩子肠胃不好,才被陈金龙带到赵清江处,究竟胡瑞娟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带去死亡诊所的,本文暂且按澎湃新闻的爆料口径)
河北沧山的胡瑞娟是个80后,和大多数的女孩一样爱说爱笑爱幻想爱浪漫,希望也能碰见自己的白马王子。
2009年,25岁的胡瑞娟碰到了“真命天子”陈春龙,相识之后便陷入甜蜜的恋爱之中。
她深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年便义无反顾嫁给了陈春龙,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陈春龙脾气暴燥,疑神疑鬼,稍有不满就对胡瑞娟母子打骂恐吓。
2017年11月,因家中儿女肠胃不好,胡瑞娟想找个中医调养一下。丈夫陈春龙说当地一家中医馆很神,不管什么病几付药就好,要带胡瑞娟去看看。
胡瑞娟是抵触的,她想去市里的中医院或者是知名的中医门诊,不想去这种江湖游医的家里。
但丈夫态度非常强硬,坚持要带她去“神医”那里看看。胡瑞娟当天借口要接孩子放学就没去。
2017年11月27日,陈春龙又提议带胡瑞娟去“神医”那里看看,胡瑞娟无奈只能跟丈夫去了“神医”那里。
到神医那里之后,胡瑞娟才发现这里只是一个家庭式的门诊,墙上没有任何的行医许可证。
“神医”赵清江被陈春龙称为赵半仙,赵半仙端详着胡瑞娟看了半天,然后又开始对她搭脉就诊,嘴里念念有词。
半晌,赵半仙将陈春龙叫到里屋商议,胡瑞娟听不见他们在里面说什么,但看到丈夫不停点头,非常赞同的意思。
过了一会陈春龙出来了,胡瑞娟问丈夫那个赵半仙怎么说的啊?丈夫不告诉她,胡瑞娟提出要回家,不在这里看病了。
陈春龙却拦着胡瑞娟,说医生出去开药,开了药再走。胡瑞娟生气了,她本来就不想来这里看病,倔强地坚持要走。
没想到陈春龙却直接堵在了门口,说要走也要等赵半仙回来。
胡瑞娟无奈只能又坐下等待,心里焦急担心着家里的孩子。过了一会儿,胡瑞娟发现赵半仙回来了,同时来的还有丈夫的弟弟陈金来,而且陈金来手里还拿着皮鞭等工具,恶狠狠瞪着她。
胡瑞娟吓坏了,赶紧躲到丈夫的身后,但丈夫一把将她推了出去。这时“神医”赵半仙说:胡瑞娟被“蛇妖”附体了,要想治病就得打!胡瑞娟惊恐绝望地看着丈夫,希望丈夫保护自己。
但是陈春龙却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胡瑞娟,并率先拿起一根鞭子,冲着老婆打过去。
胡瑞娟哀嚎、求饶、躲避、满地打滚都无济于事。
三个男人像疯了一样控制、抽打她。起初胡瑞娟还反抗,还挣扎,但渐渐气息弱了下去,像一件破棉袄一样瘫在地上。
邻居们听见异样,有人报了警。警察赶到后三人才停住手,随即他们被警方控制,胡瑞娟也被紧急送往医院。
据警方材料显示,在警方赶到时,胡瑞娟还在被丈夫狠狠抽打。胡瑞娟被送入医院后,因为伤势过重而当天就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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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残忍地令人发指,读的人心里压抑。
胡瑞娟年仅33岁,遇害时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在死亡的前一刻还想着接孩子放学。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痛苦地死在丈夫鞭下。
事实发生时我们不在现场,不知胡瑞娟当时是怎样的恐惧,又是怎样的绝望!
根据公安材料显示“……赵清江(神医)用斧子拍打被害人后背,陈春龙(被害人丈夫)用鞭子抽打被害人,陈春龙指使陈金来控制住胡瑞娟,不让她挣扎……”。
这个案子事实清楚,人证物证均齐全,所以很快被诉至法院。
咱老百姓通常都认为,杀人犯应该被严惩或者以命抵命吧?
却想不到,如此残忍的杀人,法院经过审理却认为:陈春龙、赵清江、陈金来三人,不属于故意杀人罪!
属于利用迷信对他人进行伤害但又不符合利用迷信致人伤害罪,因此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处罚。
胡瑞娟的丈夫陈春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现出悔罪的态度,法院决定从轻处罚。
胡瑞娟死后,陈春龙的亲属积极购买墓地和操办丧事,并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律师建议再从轻处理。
最后法院判决:赵清江、陈春龙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陈金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
相信广大读者读到这里已经和我一样开始拍桌子骂娘了!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法院这样判决,在程序上,竟然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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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别急,听听郭晓唯律师给大家解读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这是一个真实案例,目前胡瑞娟的家人仍在申诉过程中。这个案子首先不属于故意杀人罪,因为《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的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健康,以追求受害人死亡为目的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本案陈春龙一开始并未体现出任何的杀人动机,只是以治病为目的将受害人带至“神医”门诊,继而发生的故意伤害行为。
其次,在对胡瑞娟施害过程中,凶手并未使用具有杀伤力的武器,且施害部位均处于背部、腿部,而死者胸前、头面部则没有遭到侵害。由此可以推断,陈春龙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因此故意杀人罪首先就排除掉了。
(这个证据是胡瑞娟弟弟向网友公布的真实材料)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争议最大的“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这个罪名要求判断施暴人是否利用迷信的方式为关键。
本案陈春龙只是说胡瑞娟被“蛇妖”附身,但并没有实施其他的迷信行为,例如念咒、跳大神、或喝符水之类的行为,只是以迷信的手段为开端,然后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
而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这个罪名,要求受害人有被蒙骗的结果,且受害人自身也相信了该行为能治病,并主动进行自残、自虐的行为。
本案没有上述情节,实际上胡瑞娟从一开始就是抗拒的,抵触的。
因为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这个罪名,要求受害人本身有主观相信的过错,因此这个罪名对施暴人处罚较轻,一般只判三到七年。
所以被告方的辩护律师才这么不遗余力要求采用该罪名,以达到让犯罪分子最轻处理的结果,但法院并没有采纳。
最后我们再说说法院定的故意伤害罪:该罪名是指以暴力的方法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行为是故意的、主动的、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适用该罪名。
本案陈春龙以胡瑞娟被“蛇妖”附身为借口,对受害人进行严重伤害,其伤害行为并未超过伤害罪的界线。
虽然实际造成胡瑞娟死亡的结果,但其结果并不是以故意杀人为目的造成的,而是故意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应该和故意杀人区别开来。
但如果陈某来在施暴过程中突然拿刀或棍棒击打受害人的头部,那这个行为就会对案件定性发生转变,就不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定性了。
因为施暴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故意伤害的界线而转变成以杀人为目的。
但本案没有这些情节出现,从陈春龙谎称胡瑞娟被“蛇妖”附身开始,只是对其进行鞭打、斧头拍打背部、脚踢等行为,没有剥夺生命的行为出现。因此本案用故意伤害罪定罪是合适的,但量刑方面过轻。
因此虽然罪名不是故意杀人罪,但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只判了12年着实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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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舌说:
听了专业律师的解读,大家如果多读几遍,就能发现里面的猫腻儿。
同一件杀人的事儿,在细节推敲里,就能够左右择取着量刑。
大家都看出来,这活活把人鞭打致死的恶性事件,却因为凶手没有主观故意剥夺被害人生命这个前提,再加上鞭打的部位不造成直接致命伤害,那么杀人罪竟然就能判成故意伤害罪。
而凶手的代理律师,泯灭了良心,积极为杀人者辩护,甚至试图以量刑最轻的“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来为杀人者开脱。
幸好法院未采纳请求,否则这样的恶性手段杀人者很可能只判三到七年啊啊啊啊!
这事情让毒毒真的很气,想起了一个故事,说的是在天堂门口,天使会挨个询问灵魂,你生前是做什么的?生前很多职业的灵魂都顺利走入天堂,但当一个律师走过来自我介绍时,天使就把他拦住了。
天使说:你不配进天堂,你生前为很多有罪的人辩护,使人间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你应该下地狱。
律师这碗饭,真的很考验人的良心。但坊间却一直流传着一句话“律师嘴真黑,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律师就坚守正义的信念,帮助弱者、惩恶扬善。但偏偏有些律师,一颗黑心烂肠子,都钻进钱眼里了,不管是非黑白,谁给钱就替谁辩护。
造成世间各种冤假错案,很多律师的罪,洗都洗不完。
律师熟读法律,深知能够用各种细节钻法律漏洞,只要证词能够符合所谓的逻辑,能够被法官认为有道理,那么再让人一眼就明白不合理的事,律师的巧舌如簧也能让事件翻转。
很多弱者出不起高价律师费,即使饱受委屈和伤害,但却在辩护环节上输了官司。
法院门前,经常见到嚎啕大哭的悲痛当事人喊冤,但法律无情,律师无良,百姓哭死何其殇?
而最让毒毒细思极恐的是,在这个案例里,能够区别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的重要理由,是有没有主观故意。
陈金龙是“好心”带老婆去治病,所以这个案子就能不被定性为“故意杀人”。那么如果他实际上就是想让老婆死,但却打了个“好心”的幌子呢?
如果法律可以如此解读,那人间将何其恐怖?想杀人的人,只需要提前部署,蒙蔽哄骗受害者,假借好心的名义杀人,那么就可以逃脱死刑制裁了吗??
我们假设一下,有个丈夫在外面有情人,其老婆大哭大闹,这个丈夫就故意说他老婆精神不正常了,需要强行送医治疗。
然后送到黑心诊所里,采用非正常手段“好心诊治”,活活把人整死。
然后,这个丈夫主动投案自首,痛哭流涕,坦白认罪,还花钱给老婆买墓地,给老婆家人善后。
如此一来,这个丈夫也能被认为非“主观故意杀人”,进而可以从轻处理?!
如果这个案子终审也是轻判,那将让很多罪恶的灵魂有持无恐,甚至打着法律擦边球,让自己杀人不偿命!
而且,这个案例里有个细节,就是施暴者没有直接击打死者的致命部位,例如胸口,例如头部等等,那么,也可以判断没有主观故意杀人的意图。
这真是呵呵了,打别的地方难道打不死吗?如果打背部、打腿部,打不死人的话,那么胡瑞娟怎么死的呢?
记得毒毒看过一些侦探小说,里面写了一些不露痕迹的杀人手法,很多手法甚至连伤痕都不存在的,但人就是死亡了啊!
很多有反侦察能力的犯罪分子会提前想好,怎样的手法能够免罪或者轻罪,然后用美好无辜的借口扮演无辜。
那么法官又如何能够看到,在缜密的逻辑表象背后,犯罪分子藏着一颗故意杀人的真实居心呢?
在法院审理案件时,能够影响案件判决的因素还真的来源于各路证据和律师的诡辩。呵呵,谁说人间有正道?分明正道是沧桑啊!
人心人情和法律,很多时候其实是相悖的。
毒毒冒着被攻击的风险写下此文,用我弱弱的笔锋呼吁,愿司法体系的从业者,多从人心人情和良知公理看问题,少听诡辩,这是“懒政”!
愿法官可以各个如再世包青天,愿为恶性犯罪分子辩护的无良律师能够被同行所唾弃,愿律师所代理的案件始末都有公示可查,让老百姓看看,是谁在不遗余力为恶人开罪?!人间一人一口吐沫也能淹死他!
如果,这个世上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一个公共法庭可以再审,那就是“公民良心法庭”,审判的正义之锤不只是交给法院,而是交给全国老百姓们。
人心所向,才是最公正的去处!
但是,毒毒知道呼吁也没用,这只是一个美好的“空想”,罢了!
老百姓如何保护自己呢?多读法律故事,多了解法律案例,多长点心,多看看人间人。
你的身边,不知道藏着天使还是藏着魔鬼,遇到事情能够有提前预知不对劲的能力,就少一些被害的可能。咱老百姓,弱啊!自己拿智慧保护自己吧。
(网友对澎湃新闻报道本案的评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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