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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否掉的IPO – 依赖主要客户

2017-06-26 小财迷 财会观察




当申请人极度倚赖单一主要客户,若申请人失去该客户,或若该业务关系有变,申请人或须蒙受重大不利的财务影响。


评估申请人是否极度倚赖单一客户以致不适合上市时,联交所会考虑申请人另觅替代客户的能力、倚赖的程度将來是否有机会减少、行业状况、倚赖是否双向而且相辅相成、是否存在任何长期合约安排,以及在有所倚赖的情况 下,申请人将来是否仍有能力保持收益及盈利能力;




案例


公司A是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于中国向单一屋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B是中国印刷业务供应商。

公司C是香港特许软件开发商。

 

基于该等申请人极其倚赖单一屋苑、客户或产品(视情况而定),联交所以不适合上市为由拒绝其上市申请,原因如下:


(i) 于业务纪录期内,申请人超过90%收入来自最大客户及/或主要产品(视情况而定);


(ii) 申请人于业务纪录期内的收入是依赖其各自的客户的情况下产生,但倚赖并非双向及相辅相成,即其各自的客户并不依赖他们;及


(iii) 公司B及公司C营运的技术及/或监管环境不断变迁,但两家公司都缺乏出售新/升级产品的经验,因此于其业务纪录期内未能吸引新客户以减少倚赖,亦未能证明能于业务纪录期后能减少倚赖。同样,公司A因为于其业务纪录期内没投标其他屋苑的服务合约,也未能证明有能力于业务纪录期后能减低其对单一屋苑的倚赖。

 

(创业板申请人)公司D从事商品贸易。

申请被拒绝的理由如下:


对一名主要客户的倚赖


(i) 公司D与单一最大客户(营业纪录期内占公司D总收入超过20%、60%及75%)之间的业务关系甚短;当中的倚赖亦不见得是双向或互补的关系,因为该客户所在地区还有其他与公司F相若的供货商;


(ii) 公司D给予这名单一最大客户的信贷期明显较其他客户长,不能证明信贷期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也对公司D营运资金充裕与否产生不利影响;及


(iii) 没证据显示公司D有能力物色新客户以减少倚赖单一最大客户



快评


市场见多了某一大单品的如日中天和跌入深渊,过度依赖单一产品、单一客户或单一技术都使得公司状况不健康,正如一个偏食的人,吃的再多也照样可能营养不良。

 

欢迎关注“财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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