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注意:成都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2016-10-02 成都发布

10月1日,成都市城乡房屋管理局官网挂出通知,通知内容为“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第四条提到,实行区域住房限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以下是通知全文,童鞋们可点击“原文阅读”链接,阅读网站原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