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即将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
10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学习《四川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研究审议《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推动“工业上楼”的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等议题。
今天的常务会集体学习了这项内容!
会议对《四川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集体学习,成都市残联还对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了汇报。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共有“总则”“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和“附则”五章、三十七条具体内容,全面涵盖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部署要求,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下一步,成都将持续强化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残疾预防行动 ,着力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更加高效、更为便捷优质的康复服务。
◆ 要强化协同配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大“智慧残联”建设力度,把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微网实格”建设,积极推进残疾预防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 要用心做好服务,持续加强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服务,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努力满足残疾人对基本康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
◆ 要积极宣传引导,加大对国家、省系列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预防科普读物、核心知识的宣传普及,着力提升重点人群的预防康复意识和能力。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最新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会议审议的《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包含6个方面内容及2个审批操作细则,其中提出,在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各级国有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保障性租赁住房 图据成华发布
◆ 要加快项目推进,根据各类市场主体持有资源情况,结合不同区域市民居住需求,有序推动项目配租投用,推动尽快形成保障实效。
◆ 要强化监督管理,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要加强对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市场主体的联合监管,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禁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 要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多维度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宣传,让更多市民、更多外地年轻人知晓政策、熟悉办理流程,吸引他们来蓉扎根创业就业。
推动“工业上楼”,成都又有新动作
作为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工业上楼”正成为全国不少城市破题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举措,成都即将出台新政,推动“工业上楼”。
会议审议的《关于推动“工业上楼”的实施意见 (试行)(送审稿)》共六个部分、二十条,其中对“工业上楼”的定义及适用类型进行了规定,明确“工业上楼”建筑分为一般厂房和标准厂房。特别对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提出将按不同区域和用地类型分区分类推进“工业上楼”,按照工业准入要求对一般厂房和标准厂房用地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提出按照“能上尽上”的原则, 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要吃透用活政策,做好政策指导和解释,把土地供给方式、修建标准、产权分割等关键要素学懂弄通,合力推动形成良好开局。
◆ 要提升示范引领,加快出台工业上楼产业指引,引进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项目,推动20个示范点位尽快见行见效、做出示范,激发“工业上楼”积极性。
◆ 要强化风险防范,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严格、规范开展“工业上楼”,住建、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管责任,确保风险可控、有力有效稳步推进。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来源 | 蓉城政事
成都发布编辑 | 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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