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首日!成都交警重要提醒→
6月1日,新修订的
正式实施
自此
全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
全环节、全过程相关活动
都有法可依
6月1日上午,由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新规启航 守护平安”——《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锦江区春熙路中心广场举行。本次活动旨在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主动学法遵法守法,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共同创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遵循全链条管理理念,明确了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完善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及新型业态的相关规定。这一制度性突破,标志着成都市在推动非机动车规范管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城市治理难题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将更好地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也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启动仪式上,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共享单车企业、快递外卖员、学生代表、社区文明交通志愿者作出“践行条例 文明有约”承诺。随着嘉宾推下横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从春熙路出发,正式在全市开启,通过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热潮,促进全民知晓、全民监督、全民践行,营造从源头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良好法治环境。
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企业、社区、学校、媒体、以及志愿者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
将面临警告
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启动仪式后,公众参与活动随即开始,主办方在“普法市集”现场设置了交通法规有奖问答、文明骑行我代言、交通违法消消乐、文明公约我承诺我践行等丰富的互动体验活动,让市民在沉浸式参与过程中更深入地学习《条例》规定,收获更多安全、文明骑行知识。
共享单车代表刘宇在接受小布采访时表示:“我们倡导市民有序停放共享单车,在日常运维工作中,我们会提醒市民安全驾驶共享单车,带好头盔靠右行驶。”
观看了整个启动仪式,并且参加活动领到了一个交警小熊奖品的王子帅先生表示:“今天儿童节,原本只是带着孩子来逛逛春熙路,在这里我们学到了很多安全驾驶知识,这一趟来得很值得!”
前三个月进行宣传教育
后续将加大处罚力度
6月1日当天,全市各地以“新规启航 守护安全”为主题,广范开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社区普法市集、全民知识竞赛、趣味科普游戏、骑手安全承诺、小手牵大手等公益形式,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践行“八不一戴”文明公约,做到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改装加装、不走机动车道、不分心驾驶、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乱停,坚持佩戴安全头盔,让文明守规成为骑行路上最好的安全保障。
全市各地宣传活动▼
春熙路的启动仪式结束后,小布跟随现场民警来到春熙路就近的路口,过往的非机动车数量繁多,其中就有不少驾驶人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比如不戴头盔、逆行、走机动车道、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等。
民警拦下一名未佩戴头盔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告知其违法行为之后,并对其进行《条例》内容的宣讲,“今天只是对你做一个登记,不作处罚,希望你在之后的驾驶非机动车的过程中佩戴好头盔,安全驾驶,如果后续再次违法,就会面临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二大队大队长陈思鸿表示,《条例》实施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柔性执法,在前三个月对违反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释法说理以达到教育纠正的目的。“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后续将持续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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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明成都
成都商报-成都发布记者 | 闫晓峰摄影记者 | 王效成都发布编辑丨文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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