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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那年,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鱼头姐 跺脚鱼头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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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题:


你见过的最虐心的案子是什么?


其中最高赞的,是被冤枉的强奸犯——汪康夫。

因为它特别心酸,又令人无比愤怒。

汪康夫从一名人民教师,到被人指着鼻子骂的“强奸犯”。
 
在“铁证”面前,他却把“我没有强奸女同学”,这句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1959年,18岁的汪康夫,被分配到了莲花县琴水小学,当五年级语文教师。

没多久,因为讲课讲得有趣好听,这个热爱文学的小伙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们的欢迎。

他或许能和许多人一样,拥有平凡而充实的人生。

到了1966年,24岁的江西吉安的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理由是他出身不好。
 
那时对于这一切都一无所知的汪康夫哪里知道,这一走,就是十年。

法庭上,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罪名:

以找学生“谈话”、帮学生“治病”、教学生“游泳”为名,使用各种流氓手段,强奸了班上12名11岁左右的女学生。


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自己老师当的好好的,突然被带走,又说是强奸学生。

对于法院的说法,汪康夫当然拒不认罪,但他的话并没有什么用。

 
调查工作组表示,在带走他之前,他们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

里面有女学生的证词和作案细节描述,还有她们的签名,汪康夫就是凶手无疑。

自此,汪康夫的一生都笼罩在“强奸犯”的罪名之下。

 
1976年,34岁的汪康夫终于出狱,可一切早就已经不同了。

24岁到34岁,整整10年,同龄人在为工作拼搏,忙着成家立业。

他却还顶着强奸学生的恶名,身败名裂。

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顶大草帽遮住脸,也不敢和村民们说话。

幸运的是,同年,全国开始平反冤假错案。

汪康夫决定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他先找到了当年在“强奸”名单上的两名女同学,给她们写了信。

万幸的是,两个学生都回了信,内容让汪康夫很惊讶。

一人回信:“究竟为何事使您改造10年,倘若为强奸了我而受刑,这是实在的冤枉,冤枉,大冤枉,我可到法院去作证。”

另一人回复:“我以前不知道这件事会到我的头上来,我也要设法把这事弄清楚。”

也就是说,这俩人当时根本都不知道这事儿!

汪康夫的学生李利元(班长)找到涉案的其他被强奸女学生。

现在能找到的10名女学生(1人去世,1人失联)中,均否认被强奸,只是抄了资料。
 

她们纷纷表示:

“我跟汪老师没有什么。”


“如果真的强奸我,我还会嫁的这么近?”


“根本没有这回事,是教导主任强加给我的。”

女生说自己当年在主任诱导下写的“歼”字,之后却被教导主任改成了“奸”。


换句话说,这些“受害者”也不知道自己受害了,并一致表示,

“这是实在的冤枉,冤枉,大冤枉,我愿意为汪老师到法院作证!”

关于这件案子有2个最大的疑点:

一是汪康夫本人从来没有认罪过。

二是当年的所谓的多名“受害女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老师,因为强奸自己,而入狱了十年。

10年牢狱,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

这个罪要他怎么认?

往后40年发生的事,更是让人觉得心酸。

在伸冤的路上,甚至得到了当初那些“受害者”的支持,按理说应该很顺利才对。

但汪康夫长达40年的申诉当中,他的希望却一次又一次的破灭。

第一次是在1980年:

汪康夫向莲花县人民法院多次申诉后,法院组织了复查。

而在调查笔录中,一审法官等人确实提到过:
“当时对认定的两个学生没有进行检查。”“谈话时我们是带有引导式的”“我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过检举材料。”

可是,法院最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

第二次是在1986年:

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了此案,经过了整整一年审查时间,吉安中院突然驳回申诉。

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

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第三次是在1999年:

江西省高院将此案,转给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次年,萍乡中院驳回了申诉。

汪康夫不服,继续向萍乡中院申诉。直到整整五年后,萍乡中院回复:

“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说到底,从1980年到1999年,他花了近二十年申诉,绕了那么一大圈。对方就像踢皮球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你回到了原点!


到了2011年4月下旬,他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听说是汪康夫申诉案。

说了句“这个人我们知道”,最后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直接拒绝接受材料。

直到2020年,今年5月,江西省检察院又重新受理了他的申诉。但到了7月,检察院却又中止了案子!

原因非常荒唐:因为当年的案宗法院没有办法调阅,等找到了再查。

 
只有两个字想说:呵呵。

想为自己伸冤却轻而易举被驳回的背后,是汪康夫一家人的苦涩。

他在采访里说:“如今78岁,但只做了24年人,其他时间都不是人。”

他的儿女回忆说,父亲好像从来没有开心过。

为了写申诉信,他经常两三点就起床,坐在书桌前字斟句酌。
 
总觉得这里改一个词,那里改一句话,自己的冤情好像就能表达得更清楚一些……
 

每当他捧出自己的真心,想着这次案子应该有转机……
 
随着书信石沉大海,律师不接电话,汪康夫每一次迎来的,都是失败!

他曾说:

“我无愧于社会,却被社会所不容。每遇故人我便心如刀绞。除了家庭出身,我没有任何愧对社会,特别是我学生的地方。十年徒刑,罪不在我。这就是我一生的总结。”

就是这样一个满身正气的老师,最终他得到了什么呢?
 
由于留有案底,他没能成为体制内的老师。
 
以代课老师的身份,拿着30块的月薪,在退休后,也几乎没任何退休金。
 

他对儿女满心愧疚,几个孩子上了初中、职高便辍学,只有最小的女儿上了大学,学费还是靠哥哥姐姐拿出的。

有这样的一个“强奸犯”爸爸,这些年来,全家人也活在了非议中。

汪康夫的小女儿回忆说,小时候有个场景至今印象深刻,
 
有一次,父亲和村民起了争执,人家不管不顾就甩来一句“你这个强奸犯”。
 
说到这,她又忍不住落了泪,因为这样的骂名,是全家人所难以承受之重。
 

在采访里,汪康夫接到了一通电话。
 
对方称自己是江西省检察院,且补充说负责调案卷的人正住院,暂时无法拿到案卷。
 
汪康夫忍不住追问了一句:“那要等多久啊。”
 

对方显得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你不要老是在这边一直催我们,这个时间不是我能决定的。”
 
他用一辈子的时间让自己重新当人,而有人仅仅用不到1分钟那就决定了那个人的一生的命运。

真的,心如刀绞。
 

54年,从未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有罪,而他却足足耗费了一辈子,要去证明自己无罪!
 
他已经78岁了,还患有心脏病,只是留给他“等答复”的时间,又还剩多少呢?
 

五十四年,或许一开始他有过不甘和愤怒,或许他也有怀疑过这个世道是否还有正义。

但五十四年过去了,就算有过锋芒和棱角也被磨平,原本结实有力的拳头也渐渐爬满青筋和皱纹。

他心中的执念只剩下一个:在弥留之际,只盼望法律可以还他清白。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对于这位用了大半辈子证明自己清白的老人来说,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

真的不想看到老人家最后等来的是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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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正义尽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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