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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湖北这些人员可有序来穗返穗

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最新通告
宣布对入境人员进行强化管理
并进一步做好国内抵穗人员分类管理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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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号)

当前,我市进入低风险区域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少聚集,勤洗手,常清洁,外出按要求戴口罩。提倡绿色出行,搭乘公共交通时尽量减少交谈,保持适当间距,减少感染风险,体现城市文明素养。

二、强化入境人员管理。对所有从境外(不含港澳台)经广州口岸入境的人员,以及经港澳台地区和市外口岸入境来穗且来穗前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的人员,其目的地为广州的,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并一律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请上述人员配合做好口岸筛查、专车接送、社区健康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国内抵穗人员分类管理。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应积极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输经营单位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抵穗当天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湖北低风险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可有序来穗返穗,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人员、持红码或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湖北或广东健康码人员不得来穗返穗,擅自来穗返穗人员抵穗之日起进行核酸检测和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持续做好居住小区(村)、住宅楼宇、酒店管理。实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穗康码”认证管理,进入人员凭“穗康码”绿码或蓝码通行,对红码人员按有关指引规范处置。

五、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员工健康管理,落实人员健康监测,对重点人员落实隔离健康观察;加强办公、生产、休息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及卫生间保洁管理,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做好防控措施。
  
六、简化有关区域防控管理。写字楼、餐饮单位等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单位均要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及卫生间保洁管理,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七、强化学校疫情防控。湖北待返校学生统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应急演练和防护物资储备,加强学生及教职员工健康宣教,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复学复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1至4号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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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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