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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建5个特大型物流枢纽!涉及这些区域



近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

《广州市“十四五”现代物流枢纽

及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规划》。

该《规划》提出,

建设5个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

10个大型交通物流枢纽


“十四五”时期,广州以特大型物流枢纽为湾区核心、大型物流枢纽为城市极点、物流骨干节点为片区中心、配送节点为社区终端,联通航空、铁路、水运和公路及各级城市道路的货物运输,形成辐射湾区、覆盖全市、服务各区、畅达社区的四级物流和供应链体系。


广州规划物流枢纽分布图



规划5+10

特大型、大型交通物流枢纽


根据《规划》,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共5个,包括广州空港物流枢纽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5个特大型枢纽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范围分别是——


 广州空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及其北端区域、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亚太航空物流中心、临空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区。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机场高速、大广高速、机场第二高速、机场大道等道路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8053公顷。


 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南沙港区、南沙港站、南沙综合保税区等,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华南江海公铁多式联运示范基地,高水平提升国际航运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由龙穴岛、万顷沙保税区、万顷沙铁路物流基地等组成,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7358公顷。规划龙穴岛北部预留发展区物流功能,同时也支撑南沙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围绕增城西铁路站场,建设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大湾区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形成大湾区珠江东岸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组织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西福河、增佛高速、新新公路、广汕公路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775.82 公顷。


 广州铁路集装箱 

 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朗货站、江村编组站,打造商贸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亚欧跨境物贸支点、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国家铁路多式联运基地。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北二环高速、广花快速路、华南快速路、流溪河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4479.46 公顷。



 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 

(位于清远市)


功能定位:依托京广铁路源潭站,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大湾区现代供应链枢纽和城市生活分拨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佛清从高速、湖城大道、京广铁路源潭站等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约 4107 公顷。


与此同时,同步规划大型交通物流枢纽10个,包括:


  • 白云神山物流枢纽、广州高铁快运物流枢纽、黄埔新港物流枢纽、下元物流枢纽、花都港物流枢纽、花都狮岭物流枢纽、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小虎沙仔物流枢纽、从化明珠物流枢纽、龙沙汽车物流枢纽。



此外,“十四五”时期,还将优先建设9个骨干物流节点:


  • 其中扩容提升鱼窝头、知识城2个物流骨干节点,新建龙溪、大岗、从化南、九龙、街北、钟落潭、太和等7个物流骨干节点。



打造“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空间


作为区域制造业中心,年来广州着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并借助5G、人工智能等“新基建”数字化基础设施,促进广州传统物流转型。同时着力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和世界级铁路物流枢纽,并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区域的其他港口实现联通和共同发展,建立城市群快速货运体系、城市共同配送体系。



该《规划》在《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的“5+10+N”物流枢纽布局体系基础上,衔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区块控制线,协同划定特大型及大型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现状土地总面积约为7250平方公里(未含海域面积)。


规划对象为:依托物流枢纽形成的“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空间,包括交通用地、物流用地、相关产业用地、商业用地、配套居住用地等。


规划目标为:通过优化物流产业空间布局、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提升物流产业用地效率和物流产业集聚水平,强化现代物流发展基础,提升国际物流中心与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实现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降低社会物流和交易成本,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新建小区要预留

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


用地方面,《规划》对物流产业发展提出多条支持措施。


支持利用存量资源新增物流用地供应,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旧厂房、旧仓库、工业标准厂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的改造提升,建设物流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园。

鼓励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用地供给。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政府统租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使用,增加物流用地市场供给。

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产业项目;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保障物流基础设施用地。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规划、预留物流仓储用地和配送末端网点用地;将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技术标准,新建写字楼、居住小区应同时预留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


广州规划

15个特大型、大型物流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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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禤志杰

责编 | 黄嘉露

校对 | 曾玮蕾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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