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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老金,逾期将暂停发放!

增增

你的养老金增加了

今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外,领取养老金别忘了这个操作

逾期将会暂停发放


广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2号),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

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广东全省将有8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国家规定

广东省2024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

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部分

每人每月加发30元



挂钩调整部分

实行“双挂钩”


  • 一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16%加发


  • 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加发。


*计算公式:缴费年限<15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15元;15年≤缴费年限≤20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1元。


倾斜调整

分两种情况


  • 一是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分4个年龄档次加发;


*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


  • 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将于2024年7月底前

发放到位

此外

领取养老金别忘了这个操作

👇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近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通告》再次明确,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可全年申办。



每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




《通告》明确,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应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认证周期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时间的次月开始计算


待遇领取人员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查询本人最近一次认证时间,查询结果显示有效期在2024年内的人员,请在本人认证周期内主动办理认证





认证方式

点击下方文字,马上开始认证

👇👇👇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粤省事”“穗好办”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或“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或就近前往政务服务网点通过“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裕农通”智慧终端自助人脸识别办理资格认证,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街镇社保经办机构(退管办)柜台办理资格认证。


其中,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前往香港工会联合会指定服务网点办理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在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还可以前往香港(澳门)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澳门社会保障基金等服务网点办理在生证明;在国外(境外)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APP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外,还可直接前往使领馆申办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完成后及时将在生证明或审核表邮寄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所属退管部门申办认证业务。





逾期未认证人员

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暂停待遇后,如待遇领取人员通过远程人脸识别认证并形成有效认证记录,企业退休人员补发时长在24个月(含)内或者城乡退休人员暂停待遇时长在12个月内(含)的,市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后,将恢复发放养老金,并对之前暂停发放的养老金给予补发,属于该种情形的,待遇领取人员无需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养老金续发补发业务。


企业退休人员补发时长超过24个月或者城乡退休人员暂停待遇时长超过12个月的,待遇领取人员应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待遇续发补发业务,需了解待遇审核进度可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未能通过上述“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移动平台人员基础信息校验的待遇领取人员,要主动核验所持有效证件信息与社保系统登记的个人基础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请主动联系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申办个人信息修改业务,待个人基础信息更正后,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资格认证业务。





有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




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3个月内认证即将到期待遇领取人员办理资格认证。


收到短信或电话的待遇领取人员,应尽快办理资格认证,如已认证到期但一直没有收到认证提醒短信,可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查登记的手机号码,并更新社保系统的手机号码





待遇领取人员

领取待遇资格发生变化




待遇领取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发生变化的,如发生死亡、失踪、犯罪被通缉或羁押、判刑(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含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假释)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因未及时申报造成多发待遇的,应按规定退回多发待遇;涉及恶意骗保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服刑人员等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退休人员,认证记录不作为其享受养老待遇的依据,其养老金发放仍按原规定执行。





资格认证操作指引


(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为例)


👉服务入口


在粤省事平台首页

点击【社保】-【养老资格认证】

选择所对应的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办理资格认证


阅读办理指南

点击【开始办理】

选择办理方式

【本人办理】或【为他人办理】

点击 【下一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进入申办人信息页面后


办理方式为“本人办理”

👇

核对申办人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办理方式为“为他人办理” 时

👇

核对代办人信息,在申办人信息模块录入需要办理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或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校验申办人是否符合条件办理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或是否符合条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校验通过的,弹窗提示需待遇申领人进行人脸身份验证,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人脸身份验证环节。



校验不通过的,显示相应页面并提示不通过原因。


  • 提示“当前人员信息与社保系统信息不匹配,请核对重新录入”的, 一般为申办人当前所持有效证件信息与社保系统登记的个人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使用此功能,请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信息;


  • 提示“待遇状态异常,请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的,一般为申办人养老待遇已终止发放,请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信息。



人脸识别通过的,显示认证成功。



人脸识别不通过的,显示认证失败,可点击【重新识别】按钮重新做人脸识别,或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粤省事首页。



提示“原因说明:


  • 人脸模型信息不匹配”的原因可能有:所处环境光线太暗、没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没对准摄像头、距离摄像头太远或者缺少人脸模型信息等;


  • 提示“系统繁忙,请稍后再试。”一般为网络异常或服务器异常问题,请稍后再试。



👉认证信息查询


企业职工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查询


阅读办事指南

点击【认证信息查询】按钮

默认查询登录账号实名人员的认证信息

可点击【为他人查询】按钮

为他人查询认证信息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生存认证信息查询


阅读办事指南

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生存认证信息查询】按钮

默认查询登录账号实名人员的认证信息

人脸识别通过的,页面显示查询结果


*如页面提示“未查询到认证结果”一般为申办人不属于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定期待遇人员或申办人虽然属于范围人群,但当前没有认证记录。


记得啦~

赶紧帮爸妈操作起来~


编辑 | 黄嘉露

责编 | 钟昕彤

校对 | 梁嘉宜

来源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发布、广州老龄、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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