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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背书不连续承兑银行能否付款?

2014-12-15 总行法律保全部 CITIC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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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系列

票据背书不连续承兑银行能否付款?

A企业持某分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求付款,分行在付款审查时,发票据背书不连续时,是否可以付款?

【背景】持票人提示付款时,票据背书不连续,但该不连续处背书的前后手出具书面证明,证明票据贸易背景真实,因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签章错误,此种情况下,能否仅凭前后手出具的证明向付款人付款?

【解答】不能。票据具有要式性和文义性。根据票据法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在题述情形中,虽然该背书的前后手出具说明,但该说明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不能补正票据的权利瑕疵,因此在票据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下,不能仅凭错误背书的前后手出具的书面说明向持票人付款。持票人可持银行出具的拒付证明向其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追索。

汇票粘单连接处存在撕毁痕迹,是否可以付款?

【背景】持票人持一张经过多手背书的某分行作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要求付款,分行审查该票据时,发现该票据背书粘单连接处有明显的撕毁痕迹,此种情形下,该分行是否可以付款?

【解答】银行作为汇票项下付款人,对汇票背书连续性的审查是其审查重点,银行发现票据背书存在明显的撕毁痕迹,该种情形属于背书连续瑕疵,可以构成拒付的理由。但如果撕毁不影响签章和字迹,且无其他形式上的瑕疵的,在取得该撕毁处粘单的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出具的证明,描述撕毁的情形及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后,可以进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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