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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定、张振芳、邹涛分别任潢川县法院、淮滨县法院、商城县法院代理院长
李柏定同志任潢川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4月22日下午,在潢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柏定同志被任命为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并经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结果,成为潢川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潢川县法院宣)
张振芳同志任淮滨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4月22日下午,淮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振芳同志为淮滨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淮滨县法院宣)
邹涛同志任商城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4月22日下午,在商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邹涛同志被任命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商城县法院宣)
责任编辑:Soso 值班编委:田心
终审编委: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