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胶鞋去执行,24年前借出的土地终于收回了……
强能力 锻作风 “六防六促”保民安
“春耕秋收,现在土地收回来了,我这出芽的稻种终于可以安心种上了!”胡大爷欣喜地说道。
时下,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为最大限度保障春耕时节涉诉农民合法权益。4月29日上午,由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带领38名执行干警前往桃林铺镇,执结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并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汪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当地党委干部和新闻媒体共同见证执行活动全过程。
执行现场视频↑
为何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执行需要如此多的各界人士参与见证?
这起案件还要从1998年说起......
1998年,桃林铺镇某村民组按每户人口进行分田时,由于胡大爷子女在外地打工,自己种不了4人的土地,就找其亲侄子陶大叔达成协议,由陶大叔拈条分地耕种,将来再归还耕地。分配完毕后,胡大爷自己耕种5.03亩,剩余近15亩土地由陶大叔耕种至今。在此期间案涉15亩地土地税费由陶大叔缴纳,国家实行农粮直补政策后,直补利益也一直由陶大叔享有。直到2019年,胡大爷想要回耕地时,陶大叔却认为是自己一直在耕种,拒不归还。本是姑侄亲,当初相互帮忙的好事,如今似仇人。
为要回自己的耕地,胡大爷自2019年起,就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经过土地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法院判决限陶大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案涉争议十五亩土地退还被告胡某。判决生效后,陶大叔仍然不履行义务,胡大爷向潢川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大,双方矛盾尖锐,关系特殊,不仅要认识到土地之于农民的重要意义,更要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第一时间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多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对案件基本情况、执行节点、存在困难、拟采取的执行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判,在前期勘察现场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共同研究具体可行的执行计划和执行方案。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和承办人刘斌多次在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和生产队的配合下,利用其与当事人接触最广泛、最直接、了解最深入的优势,对双方做和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奈何双方积怨太深,矛盾无法调和,只能进行强制腾退土地。
清晨,执行干警和见证人员在桃林铺镇政府迅速集结。
执行干警们行动有序,执行规范,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执行举措,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实现“执行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执行效果,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淌过泥泞小路,走过狭窄田埂,跃过小河沟。
四至定桩并由专业测量人员对土地进行测量,同时允许申请人停放在15亩土地附近的3台旋耕机开至田地旋耕,便于后期水稻播种。内围执行干警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入内,见证人员在田地周围见证。
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李忠和人大代表耐心地释法说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在司法局监督员的见证下,承办人对土地进行交付,由申请人出具收条和结案手续,见证人签字确认。
至此,姑侄间长达3年的纠葛终于得以解决......
●任免名单
责任编辑:小亚子 值班编委:田心
终审编委: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