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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库伦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设立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的通知

2018-02-10 印象库伦

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养畜牧林场,库伦街道办事处,旗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库中区市直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库伦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举报违法信息,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突出权威性、易用性、高效性等特点,设立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库伦旗属地范围的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二)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微博、微信、QQ等在本地区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举报内容

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违反“七条底线”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一)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的;(二)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三)违反国家利益底线的;(四)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的;(五)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的;(六)违反道德风尚底线的;(七)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的主要方式:

1.网站在线举报:http://www.klxcb.gov.cn ;

2.举报热线电话:0475-4777411;

3.举报电子邮箱:jubao@klxcb.gov.cn 。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五、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六、举报协助处置

旗网信办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有效举报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将被举报内容通知被举报网站或转交相关部门(不包括举报人的任何资料)。旗网信办将及时检查被举报内容的处理情况,对不及时处理的,将予以曝光。对拒不处理的,将通知国家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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