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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5月16日,广东食药监发布《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26期至2018年第37期),通报了广州葆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瓷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名寇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明月亮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卡美奥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阳光美域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晟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青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九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12家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其中,广州市卡美奥化妆品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化妆品生产条件,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踪处理;其余11家均责令整改,并移交相关区局跟进处理。


一、广州葆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危险品放置不合理,危险化学品专区设在原料仓,且无台账;

2.实验室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现场发现一名检验人员无检验员资格证明,微生物检验未按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二、广州市瓷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1. 成品仓发现碧皙寇山羊奶滴面膜(批号2018/04/12/0512)、仟佰惠净透甲壳素面膜(批号0308),产品标签成分与备案不一致;

2.原料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现场发现不合格原料(代码SC158,批号56Vey)未及时处理,部分原料未放置在指定区域;

3.现场发现2名车间操作人员无健康证明。


三、广州市名寇化妆品有限公司

1.原料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原料传递操作未能有效对人流和物流进行隔绝;

2.检验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检验室台面不符合检测要求,台面管理混乱,试剂管理混乱,微生物检验环境不符合洁净要求,且微生物检验不规范;

3.检验记录不规范,检验记录多处有涂改痕迹。


四、广州市明月亮化妆品有限公司

1.原料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原料仓内原料无标识及合格标记,原料间未见温湿度控制措施;

2.静置间内半成品未按分区存放;

3.现场抽查2名车间操作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4.检验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2台PH计已过校准期,无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部分检验仪器数量不能满足检验需要,微生物检验环境不符合要求。


五、广州市卡美奥化妆品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无相关生产设备,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已不具备化妆品生产条件。


六、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

1.伊弗雪雪融保湿面乳(批号:8B25A20)、伊弗雪沁颜细肤乳(批号:8A05A52)产品配方与备案配方不一致。

2. 金装靓邦素弹性紧致活颜柔肤晚霜(批号:8C20B70,产品有效期:20210406)包装未按要求标示新的生产许可信息

3.抽查1名灌装工作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4. 未落实留样管理制度,伊弗雪雪融修容霜(批号:7L20A96)、伊弗雪沁颜细肤乳(批号:8A05A52)未留样。


七、广州市阳光美域日用品有限公司

1. 存在擅自更改已许可的生产车间功能区域的行为,一楼原料暂存间与原车间布置图不符,二楼预配车间内增加办公间;

2.原料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原料仓库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

3. 抽查1名车间包装员工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4.未落实留样管理制度,抽查富晒小肽雪肌润透系列(批号:BZABA009,有效期至20210419)和倍舒坦紫草湿肤乐凝露(批号:BDBDA009,有效期至20210423)未留样;

5. 倍舒坦紫草湿肤乐凝露(批号:BDBDA009)实际生产配方与备案配方、标签成分不一致,生产时未投原料黄苓根提取物。


八、广州市美晟化妆品有限公司

1. 艾丽素润白防晒乳液SPF34(批号:P3X2,限用日期:20210130)批生产记录不全,未包含配方称量、配制记录。

2.抽查车间工作人员2名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3.检验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企业出厂检验未能如实反映产品检验结果,生产批号为G20180508-5A,产品编号:Q6523H-4-FG,送检时间为2018.5.9,检验项目包含细菌和霉菌,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18.5.9。


九、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

实验室部分仪器不能正常工作。


十、广州青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生产管理不规范,(名称:L-026,单号:2018042302)的半成品堆放在4楼包材仓库。

2.车间1名员工健康证明已过有效期。

3.检验管理不规范,检验项目未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执行。


十一、广州九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检验人员无微生物检验人员的资格证或培训证明。

(二)企业未能提供2017至2018年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三)现场一名灌装工人生产操作时佩戴耳机,双手涂布指甲油。

(四)质量负责人和一名配料员健康证明过期,一名灌装岗位操作工人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质量管理方面

(一)企业未提供添乐滋婴儿出行防护乳(20171025)和九欣蛇指甲铍宝净痘霜(批号:20170627)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

(二)企业未按照质量标准对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

(三)PH计(PHS-25)、超级恒温水浴(CS501型)、台式干燥箱等校准检定证书已过期。

(四)生产车间缓冲过道内存放14个塑料桶盛装的半成品,均无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产品仅标明有产品名称。

(五)企业提供的各项记录均截至2016年12月前,未见2017至2018年记录,不能进行产品追溯。

厂房与设施设备方面

(一)灌装间未开启空气净化系统,未提供2017年以来空调使用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

(二)灌装设备清洗消毒后无专门储存区域,放置在灌装间内,无状态标识;生产设备、容器无状态标识,不能即时识别生产和清洁状态。

(三)企业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已过期,生产用水水质检测记录截至2016年11月18日,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以来水处理系统的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内部检测记录。

物料与产品方面

(一)原料间内储存的部分原料未离地离墙,部分物料标识信息不全,无货位卡,仅标注物料编号,无法体现物料批号、来料日期/生产日期、库存量等信息,部分原料敞口存放,如珠光片单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等。

(二)留样间无留样记录,留样柜内添乐滋婴儿樱桃红脸蛋修护霜、婴爽维肤软膏等产品均无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留样量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检验需求的2倍数量。

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方面

企业提供的销售登记台账记录截至2016年11月30日(如小巴兔儿童牛奶倍护霜 批号:16111101,小白兔牛奶润肤乳 批号:16111501等),未能提供一年内销售记录。


十二、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企业质量管理系统混乱,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按《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企业不能提供质量负责人培训学历、上岗考核等从业资质证明。

(二)企业不能提供检验员的培训学历、上岗考核等从业资质证明。

质量管理方面

(一)企业所建质量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行。

(二)企业无培训记录、检验记录、厂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记录;现场抽查泊舒祛痘修护面膜(批号 EWF2701)批生产记录,缺原料批号等可追溯信息。

(三)企业无物料放行记录,现场检查发现泊舒雪肌晶透气垫CC霜(批号 EWF 2503)无放行记录即发货销售。

厂房与设施方面

生产车间卫生状况较差,未按照清洁区、准清洁区要求进行管理,未进行环境监控。

设备管理方面

化验室pH计、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均已超过校准有效期。

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

企业未能提供物料清单,且预配间发现过期的葛根素原料。

生产管理方面

(一)企业未建立产品批的定义。

(二)企业生产的“泊舒祛痘修护面膜”备案的全成分信息与产品标注的实际配方成分信息不一致,备案标示成分11种,实际配方成分为15种。


来源:广东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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