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下文规范寿险开门红,这些行为会被重罚
银保监会下发重要通知
《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
监管部门正式出手
给“开门红”降温了!
保险姓保,回归保障
科学合理规划全年业务
有效防控经营风险
以保险消费者需求为中心
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设计产品
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依法合规为红线
严格规范销售行为
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组合产品要
考虑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
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
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这些情况会被加大处罚
(一)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
(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印制、使用、发布保险产品宣传材料。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
(三)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预收保费后不如实告知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及退保损失。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四)违反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在宣传、销售新型产品时,仅按照高、中档水平演示保单账户利益。对保险产品或产品组合进行不当宣传,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不如实告知保险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
(五)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
(六)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挖角”等。
相关时间节点
2020年11月10日之前
人身险公司自查自纠
2021年3月31日前
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监管部门
对整改不到位的做风险提示
对迟报、瞒报等严肃处理
对举报投诉问题做调查处理
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者严肃查处
报名请点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