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这三年丨办案篇 · 三分院的第一
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揭牌。
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三分院的第一次,记录着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探索历程,积累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实践样本,也是司法改革大浪淘沙过后的点点金光。下面小编从办案开始,为大家介绍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第一次。
丨首批审查批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丨
2015年1月7日,三分院受理了由上海海关缉私局移送的蔡某等4人3单位走私普通货物案、陈某走私普通物品案、刘某等4人走私武器弹药案。标志着我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正式办理案件。
丨首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丨
2015年1月19日,三分院受理了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这是三分院首次受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丨首起海事诉讼监督案件丨
2015年1月20日,三分院受理了鼎恒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申请监督案,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海事诉讼监督案。
丨首起民事提抗案件丨
2015年3月17日,三分院就发生在安徽合肥的罗某民事诉讼监督案向上海市院提请抗诉,市院予以支持,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抗诉,这是三分院首起跨行政区划民事提抗成功案件。
丨首位出庭的公诉人丨
2015年4月2日,高孝义副检察长作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首次出庭的公诉人,一天连续出庭公诉了3件走私犯罪案件。
丨首起公开听证案件丨
2015年4月2日下午,三分院对受理的首起海事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这是三分院首起公开听证案件。
丨首起自行侦查案件丨
2015年5月24日,三分院依法对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副主任郭某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这是三分院首起利用跨行政区划一体化办案机制立案的自侦案件。
丨首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丨
2015年8月19日,三分院受理了郭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丨首起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丨
2015年9月上旬,金山区院报送三分院一起以工业氯化钠冒充药用氯化钠的生产假药案,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
丨首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丨
2015年9月23日,三分院受理了一起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受理的首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丨首起刑事抗诉一审案件丨
2015年11月24日,三分院就“11.25”日本牛肉案判决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得到市院支持。2017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依法采纳了抗诉意见。这是三分院首起提出抗诉并获高院判决支持的一审案件,同时,该案也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危害食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
丨首起破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丨
2015年12月7日,三分院受理了史某污染环境二审上诉案,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
丨首起不服法院阻碍行使诉讼权利申请监督案件丨
2016年3月7日,陈某某认为两级法院剥夺了其诉讼权利,向三分院申请监督。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不服法院阻碍行使诉讼权利申请监督案。
丨首起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丨
2016年4月6日,三分院受理了富远公司申请知识产权诉讼监督案,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
至此,中央政法委改革试点方案中确定各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
丨首起刑事抗诉二审案件丨
2016年5月31日,三分院受理了一起由奉贤院提抗的顾某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二审抗诉案,最终,三中院支持抗诉意见,予以二审改判。这是三分院受理的首起刑事抗诉二审案件。
丨首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丨
2017年4月21日,青浦院报送一起高某某销售假药案,本案系三分院首例依审判监督程序提抗的刑事案件,具有强化刑事法律监督的标志性意义。
丨首起支持知识产权类刑事抗诉案件丨
2017年7月14日,三分院支持抗诉由普陀院提抗的马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这是三分院首起支持知识产权类刑事抗诉案件。
丨首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丨
2017年8月23日,三分院就三中院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阮某某的刑期折抵计算问题,向三中院制发检察建议书。该案是三分院办理的首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