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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严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扣12分!?

2017-04-04 平安三门峡

网传:4月1日起,车上没有灭火器将被处罚?!是真的吗?


为什么这个问题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交警蜀黍马上一查,果不其然...



其实从去年开始,类似的谣言就甚嚣尘上! 

但是

请大家注意,

这则消息是假的!

请大家不要误信谣传。


 交 警 提 醒

        根据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客车、校车货车等车辆,车内强制规定装备灭火器,而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

同时,三门峡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虽然朋友圈传的消息为谣言,但随车携带灭火器、反光三角架依旧很重要。随着天气逐渐变暖,车辆自燃的现象增多,司机朋友车内最好配备一个,以备不时之需。另外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的车辆,可以处以200元罚款,但不记分。假如车辆在发生故障后没有在开车方向150米处摆设三角标志,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谣言止于智者,

每逢月末必出谣言!

希望各位小伙伴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能做到的,请点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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