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警情通报 | 三门峡警方再拘留闯卡2人、训诫2人!
2月9日晚,灵宝市枪马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干部报警:村民杨某酒后打砸疫情防控值班点。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询问得知:当晚,杨某在家中喝酒后到附近的防疫检查点闲逛,无故对值班人员郭某辱骂、推搡,并损坏桌椅。郭某发现杨某醉酒状态,未与其正面冲突,避到附近群众家中。谁料杨某追至群众家,踹踢大门。
在证据面前,杨某对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月10日,灵宝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2020年2月6日15时5分,陕州区菜园乡村民朱某某(男,32岁,陕县菜园乡人)驾车到三门峡市购买药品,途经疫情防控卡点时,逆行闯卡通过,交口派出所闻警即动,立即开展调查,下午17时许,该车被成功拦截。经询问,朱某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东城分局交口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2月10日,焦村派出所接到焦村镇政府通知:赵家村朋某某隐瞒自己湖北返灵事实,不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隔离规定,并在微信群里发布不利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言论。焦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配合焦村镇政府、防疫人员前往朋某某家中,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并严令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朋某某意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医学隔离。
2月11日15时10分,家住市区的贺某(男,57岁)驾车载着其80岁父亲准备到菜园某水库散心,车行至菜园乡、交口乡两处防疫卡点时,均未停车配合检测。孝心可鉴,法不容情。东城分局交口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找到司机。贺某对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自己认识不够造成这一后果表示忏悔,深刻认识到错误。民警根据贺某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