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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5.74%

2018-02-10 企业上市编委 企业上市

 

獐子岛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5.7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重点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连调查字[2018]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 2018 年1 月营业收入保持同比增长态势。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2 月 10 日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5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5 号”)和《关于对勾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2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2 号”)、《关于对孙福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3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3 号”)、《关于对吴厚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4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4 号”)。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 5 号

近日,你公司公告,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存在异常,经现场盘点,决定进行大额减值和核销,造成公司 2017 年年报将出现大额亏损。

经核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对公司 2017 年三季报作出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将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相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勤勉尽责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决定书》 2 号

经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獐子岛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对公司 2017 年三季报作出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将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决定书》 3 号

经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獐子岛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对公司 2017 年三季报作出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将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四、《决定书》 4 号经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獐子岛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对公司 2017 年三季报作出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将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2 月 10 日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 月 9 日,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 通知, 获悉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876.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万股的 30.76%。 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20,946 万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5.74%,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6%。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2 月 10 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核查说明

大华核字[2018]000647 号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企业首先应当注意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有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 二) 本次大额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2018 年 1 月, 公司按相关制度进行底播虾夷扇贝的年末存量盘点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步实施监盘, 在盘点过程中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 公司紧急与海洋专家、 年审会计师共同研究修订盘点计划, 将盘点点位由原计划的 131 个点位修改至最终确定的 334 个, 并相应增加盘点船只及人员,以提高盘点数据的准确性。

根据盘点结果, 底播虾夷扇贝部分养殖海域死亡严重, 亩产过低, 不足以弥补采捕成本,放弃采捕, 需进行核销处理; 部分养殖海域亩产下降, 经测算,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 107.16 万亩海域平均亩产过低, 不足以弥补采捕成本, 账面成本为57,758.13 万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进行核销处理, 对 24.3 万亩海域成本为 12,591.35 万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5,110.04 万元,上述两项合计影响净利润 62,868.17 万元, 全部计入 2017 年度损益。

( 三) 本次大额核销、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可变现净值依据及测算过程

1、 核销成本部分

根据盘点结果, 2014 年度投苗的虾夷扇贝 211,403 亩, 抽测整体亩产为 0.49公斤/亩, 亩产过低, 放弃采捕, 账面成本 13,322.79 万元需全部核销。2015 年度投苗的虾夷扇贝 495,231 亩,其中 304,231 亩抽测平均亩产为 0.74公斤, 亩产过低, 放弃采捕,该 304,231 亩底播虾夷扇贝账面成本 15,788.39 万元需全部核销。大华核字[2018]000647 号相关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核查说明2016 年度投苗的虾夷扇贝 608,000 亩,其中 556,000 亩抽测平均亩产为 0.73公斤, 亩产过低, 放弃采捕, 该 556,000 亩底播虾夷扇贝账面成本 28,646.95 万元需全部核销。

合计核销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1,071,634亩, 核销成本 57,758.13 万元。

2、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部分

( 1) 根据盘点结果, 2015 年度投苗的虾夷扇贝中的 191,000 亩, 抽测亩产为 24.36 公斤, 经测算,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3,096.66 万元。此部分 19.1 万亩虾夷扇贝养殖区域亩产 24.36 公斤与 2017 年度收获虾夷扇贝平均亩产水平 27 公斤相近, 但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根据公司獐子岛区域现有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情况, 2018 年度收获面积仅有此区域 19.1 万亩,与 2017 年收获面积 60.7 万亩相比大幅减少, 养殖及看护等相关固定成本无法摊薄, 造成单位成本增加,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6 年度投苗的虾夷扇贝 52,000 亩, 抽测亩产为 18.63 公斤, 经测算,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3.38 万元。

以上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底播虾夷扇贝面积243,000 亩,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5,110.04 万元。

( 2) 底播虾夷扇贝可变现净值测算表:

 


 

( 3) 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

公司按照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品种类别、 养殖年度分别测算其可变现净值。

具体测算过程为:

某类在养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某类产品的预计销售价格( 元/公斤) ×年末实有存量( 公斤) —继续养殖费用—销售费用等预计费用。 具体计算依据:

A. 某类产品预计销售价格。

根据同类产品年末市场销售价格或最近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养殖新品种, 在未大量上市销售没有稳定销售价格参照的情况下,按意向销售区域的市场价格较低值做为预计销售价格。

B. 年末在养产品的实有存量。

以年末存货盘点数量为依据, 考虑自然生长及成活率等因素进行调整确定。已到收获期的底播在养产品,按年末抽查盘点的平均亩产( 公斤) 及期末在养面积 ( 亩)直接测算; 未到收获期的底播在养产品, 按年末抽查盘点的数量 ( 枚、个) 及到采捕期时的预计成活率,测算单位亩产数量( 枚、 个) , 再根据到采捕期时的预计单位体重( 公斤/枚) , 测算其平均亩产( 公斤), 乘以期末在养面积( 亩) 测算出年末实有存量( 公斤) 。

已到收获期的浮筏养殖在养产品, 年末测算实有存量时, 按年末抽查盘点养殖笼吊的平均量及期末总挂养的笼吊数直接测算出年末实有存量(公斤) ; 如果未到收获期, 依据年末抽盘的养殖笼吊的平均存量数乘以在养的笼吊数, 测算出在养的年末数量, 再以年末数量乘以到收获期时的成活率以及平均体重, 测算出年末实有存量(公斤) 。

C. 继续养殖费用的确定。

底播在养产品的继续养殖费用包括: 海域使用金、 借款的资本化利息、 运费、暂养费用、看护费、 采捕费等。 其中: 海域使用金以底播亩数及每亩海域使用金标准测算; 借款利息资本化按占用资金及利率测算( 已到收获期的底播产品不再承担利息) ; 运费是用活水运输船把产品从獐子岛运输到大连活品暂养厂发生的费用;活品暂养费用为对产品分拣、 暂养的费用。 运费及活品暂养厂费用是参照预计采捕重量占本年采捕重量的比例, 乘以本年该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来测算。浮筏养殖产品的继续养殖费用,包括浮筏摊销、 养殖期内发生的职工薪酬、能源成本、 海域使用金、 资本化利息等。 鲍鱼养殖还要考虑到饵料费用。

D. 销售费用的确定。

根据公司本年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以及预计销售收入来测算。

( 四) 以前年度是否足额计提了存货的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存货管理制度, 公司于每年末进行资产及存货的盘查工作,年审会计师进行监盘,并根据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可变现净值测算,计算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各年度报告期末,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已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 五) 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执行的核查程序及结果:

1、 与海洋产业专家共同参与公司 2017 年末存货的盘点工作,执行了监盘程序, 根据截止 2018 年 2 月 6 日的盘点结果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亩产较低, 存货存在减值迹象;

2、 对公司存货核销和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法进行复核, 公司已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亩产过低不足以弥补采捕费等变动成本的养殖区域存货进行了核销处理,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养殖区域存货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其可变现净值, 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部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3、 复核公司计算预计可变现净值时选取的各种数据, 分析其合理性;

4、 查阅公司 2018 年 1 月的采捕数量印证减值区域的推测亩产。

对于以前年度的存货跌价准备, 我们检查了以前年度的存货跌价减值依据,复核各年末的存货盘点资料检查盘点存量, 推测预计产量, 复核各年末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所选取各项数值(包括预计售价、 继续养殖费用和销售费用) 的合理性, 据此复核计算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

经核查, 根据截止 2018 年 2 月 6 日的盘点结果、 目前公司计划的经营方针策略和目前的市场环境,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核销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截止本专项报告出具日, 我们对獐子岛 2017 年度的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 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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