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拟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分2个年度共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其中第一年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支持5万元,次年仍在该平台支持5万元。
《管理办法》表明,专项资金拟纳入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改革,经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直接拨付至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2021年3月1日—2024年3月1日期间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在政策期内,企业因出现关停、注销、行业变更、外迁、退库后重新入库等情况,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佛山拟出台办法支持规上服务业企业发展。戴嘉信 摄
关于资金申领、审批及拨付,《管理办法》明确各区发改部门牵头会区有关部门提供2021年3月1日-2024年3月1日期间辖区内纳入联网直报平台及次年仍在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名单,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符合奖励范围的服务业企业名单进行确认,企业不需要申报。市发展改革局将根据确认的企业名单拟订扶持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将资金发放到企业。《管理办法》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未在年度申领期内申领的企业,其当年申领资格自动作废。该办法旨在规范对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佛山服务业发展。今年前5月,佛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482.47亿元,同比增长4.7%,与全省平均增速差距缩小至0.3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六,珠三角九市排名第三。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前5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速比1-4月提高1.1个百分点,十个行业门类中,八个行业门类营收增速高于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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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
编辑丨佛山新闻网冯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