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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秉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改革理念,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我市逐步形成了集人文关怀、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为一体的现代殡葬工作新格局。从殡仪服务到骨灰入葬全过程享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从2010年开始,我市围绕殡葬改革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先后出台《钦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钦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通知》《钦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暂行办法》《钦州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钦州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为钦州市深化殡葬改革注入强大动力,提供政策保障。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周汉邦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市委、市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全市深化改革中心工作的重点内容,在广西率先实现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率先全面实施全民普惠型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一系列惠民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着力强化殡改工作保障。 


▲燕山墓园 来源:网络

记者

如何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

财政落实补助 最高减免1350元

周汉邦


钦州市惠民殡葬政策从“殡”到“葬”都有惠民政策,体现政府以人为本,对“殡”“葬”的人文关怀。


手续简单化,殡仪馆提供基本殡葬费用当场减免、火化时即可申请节地生态安葬的“一站式”服务。免费范围广,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覆盖钦州市城乡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驻钦现役军人等四大类人。


惠民殡葬是指由政府承担殡葬基本项目服务费用及免费提供一个经济适用的骨灰盅。惠民殡葬政策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收殓抬尸费、两天以内(含两天)的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一年骨灰寄存费、一个经济适用的骨灰盅。免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抵现。免费项目以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支付。


2013年5月,市政府出台《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保障,免除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遗体停放费、骨灰存放费等基本项目服务费用,同时免费提供一个经济适用的骨灰盅,可最高减免1350元。


根据办法,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原则上按户籍、单位驻地实行属地化管理。惠民殡葬政策专项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安排落实。


自2013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以来,截至2017年9月底,已经为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178万元。减免的对象从钦州市户籍困难群众、五保户等扩大至钦州市户籍城乡居民,以及在钦上学工作的人群,基本实现全覆盖。 


▲燕山墓园 来源:网络

记者

实行节地生态殡葬,有何奖励?

节地生态安葬 最高奖补1000元

周汉邦


2016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凡钦州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以及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钦现役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与驻钦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骨灰散撒(海葬)的,免除散撒(海葬)所需费用,按每具骨灰给予逝者亲属1000元奖励;选择骨灰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免除安葬所需费用,按每具骨灰给予逝者亲属500元奖励,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此外,还对承接节地生态安葬的公墓单位按每具500元的标准实行补助。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与此同时,要求新建设的经营性公墓必须从规划建设总面积中划10%作为节地生态安葬墓区,配建节地生态安葬纪念设施,不设硬质墓穴、墓碑。


2017年,我市投入超150万元建成占地820平方米的钦州市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并于清明节前在示范点举办钦州市首次公益花坛葬活动。首次活动共安葬108具骨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高山花海 来源:新华网

记者

如何改革殡葬管理体制?

“管办分离”殡葬管理更高效

周汉邦


根据国务院提出的事业单位改革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2013年,钦州市殡葬管理处(市殡仪馆)分设为钦州市殡葬管理处、钦州市殡仪馆,成为全区首个实现殡葬管理与殡仪服务职能彻底分离的地级市。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殡葬管理体系的理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建立起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化殡葬管理体系。


目前,钦州市殡葬管理单位有3个,分别为钦州市殡葬管理处、灵山县殡葬管理所、浦北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单位有3个,分别为钦州市殡仪馆、灵山县殡仪馆,钦州市燕山墓园。全市殡葬系统从业人员共两百多人。


“管办分离”后,殡葬管理部门积极履行殡葬行政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殡葬政策宣传工作,不定期对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和丧葬用品采购、销售进行监督检查,推行殡葬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抓住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统一着装,“亮牌践诺”上岗,便民、优质、高效地为办丧群众服务,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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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合:钦州日报 记者 赖昕

整理编辑:何京

审核:杨志华、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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