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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钦州将于12月1日起收取临时停车费

钦州发布 2021-03-18




今天下午

小布在微信群看到一则消息

↓↓↓

12月1日开始,

钦州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将不再

免费停放???

小布赶紧去求证

果然

在钦州市政府网上已经有了通知


看来,免费的午餐马上就要结束了!
路边的僵尸车也要挪窝了!

该标准实施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要支付道路使用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那么问题来了,

停车费具体要怎么收呢?

请看下图↓↓↓

1

收费时段及标准(小型汽车)

(一)临时占道停车计费时段
一类区域(主要为繁华商业区):早上8:00起至晚上22:00止。二类区域(繁华商业圈覆盖外围、商住一体小区周边):早上9:00起至晚上21:00止。三类区域(商住小区及自建房居多):早上9:00起至晚上20:00止。

(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1、一类区域:停放时间≤1小时(2.5元/辆);1小时<停放时间≤2小时(3元/辆)停放时间>2小时(5元/辆),每日最高限价30元。

2、二类区域:停放时间≤1小时(2元/辆);1小时<停放时间≤2小时(2.5元/辆)停放时间>2小时(4元/辆),每日最高限价25元。

3、三类区域:停放时间≤1小时(1元/辆);1小时<停放时间≤2小时(2元/辆)停放时间>2小时(3元/辆),每日最高限价20元。


注:具体区域及时间得等相关部门公布

2

提示:

(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的,原停放时间一并计时收费。收费金额按上述停放时间收费标准累计收取。

(二)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实际占用的小车泊位数计算。

(三)摩托车、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按1元/辆/次收取;人力自行车免收停车费。

(四)对正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殡葬车和运钞车等特种车辆的停放,免收停车费。

(五)对带有新能源汽车标识的机动车,减半收取停车费;对残疾人驾驶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含2小时),超过2小时的按停放的道路区域类别及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


小布要心疼各位车主宝宝们逛个街、约个会停车都要收费了
不过别难过我们还有省钱又环保的出门方式啊比如步行?比如骑自行车?又或者搭乘公交车?样样方式都能通罗马哈


内容综合丨钦州发布、钦州新闻网

整理编辑丨李晓霞

校对丨梁文辉

审核丨杨志华、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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