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制定出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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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今年是“基层减负年”,钦州市委把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让基层干部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措施》规定,要严格控制向基层印发各类文件和召开会议数量,科学统筹整合对基层各类督促检查考核,严禁随意设置绩效考评项目和指标;厘清上级机关与镇(街道)的职责关系,防止随意以“属地管理”为由,把责任转嫁给镇(街道);落实容错纠错制度,规范追责问责,防止对基层追责问责泛化、简单化。通过在发文、开会、检查、考核等方面做好“减法”,切实给基层松绑减负,真正让基层干部放开手脚“轻松干”“大胆干”,腾出精力为群众“办好事”“办成事”。
保障基层工作力量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有足够的力量来推动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规范借调基层干部、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是不断夯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重要保障。《措施》规定,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要求,需要借调人员必须以确实承担有工作紧急的特殊任务为前提,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不得同期在一个乡镇借调干部超过2人,经批准借调的干部,借调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从严控制借调人员范围,严禁各种形式非组织借调行为,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借调人员,严禁以抽调、帮助工作等各种名义违规借调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措施》还规定,镇(街道)在编制员额内申报用编进人计划,一般不予削减,应招尽招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街道)干部在职在编要保持在95%以上。
树立重视基层鲜明导向
选好人、用对人,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措施》从干部选拔使用、交流轮岗、能力培训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拓宽基层干部成长渠道和进步空间。
《措施》规定,要加大从基层事业编制人员调任公务员力度,注重从镇(街道)事业单位优秀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基层干部,把基层作为选人用人“赛马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具有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建立基层干部交流机制,统筹做好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队伍结构,调动干部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要有担当的硬本领。为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能担当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措施》规定,要强化基层干部能力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镇(街道)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基层公务员5年内要完成一遍轮训。
关心爱护基层干部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措施》除了做好“减法”,还注重从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做好“加法”,让广大基层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措施》规定,要全面改善镇(街道)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落实自治区关于乡镇工作补贴、绩效考评奖励等有关规定,保障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关心关注基层干部身心健康,落实体检、年休假制度,把心理健康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市、县(区)级医院干部心理健康关爱中心,丰富基层干部文体活动,促进干部身心健康;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岗位调整、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发现苗头性问题、受到问责处理、受到诬告错告“五必谈”,及时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动态,疏导思想情绪,帮助解决困难。
图文字来源丨钦州市委组织部 钦组轩、钦州发布
整理编辑丨黄宇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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