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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钦州,你可以这样捐赠疫情防控物资

钦州发布 2021-03-18



 钦州市红十字会

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按照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钦州市红十字会切实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当前急需疫情防控物资(耗材)  

●N95口罩、外科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帽、防护服、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鞋、长筒胶鞋等。 

●相关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药品,消杀设备等。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污损,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  

●防护服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    

按照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所捐赠的防护、医疗、消杀类物资由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查验合格后,统一调配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疾控中心地址:

钦州市北环西路16号                      

联系人:

蓝若林,13471705337                                        

捐赠时请提供以下资料:捐赠单位、生产厂家、品牌、品种、规格、用途、数量的捐赠清单表,产品“三证”(营业执照、税务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盖章)或原件的扫描电子版,以上资料一式二份,一份由疾控中心存档备查,一份交由红十字会作开具捐赠票据用。 

二、捐款途径  

(一)银行捐款(转账或直接存款)

账号信息 

开户名:钦州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农行钦州新兴支行 

账 号:2073 3501 0400 10754   

(二)现场捐款  

地点:钦州市新华路9号(即钦州市司法局旁)

时间:09:00-17:00。  

捐赠时请备注“疫情防控”,并将捐赠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捐款截图发至钦州市红十字会捐赠发票专用信箱:qzshszh@qinzhou.gov.cn,以便开具捐赠票据。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通过银行或网络捐款。  

  三、捐赠热线  

钦州市红十字会捐赠热线:0777-2877660

传真:0777-2877660。  

  四、捐赠用途  

捐赠物资将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善款将用于采购防疫急需物资,救助病患困难家庭,慰问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公共卫生等。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机构、爱心人士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会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款物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公开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钦州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9日


图文来源丨钦州市红十字会

整理编辑丨杨曦颖

校对丨梁文辉

审核丨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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