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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 | “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的制度与心理空白

2017-07-22 周健 有益才说

生活  公益|一个人和他真实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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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英国金融时报 FT》2017年7月17日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但事实上,今天很多有恒产者只有横在地上懦弱的心。他们内心一方面对权力充满了恐惧,另一方面对权力又充满了依赖。在无序的竞争中,他们不少人是既得利益的胜出者,内心充满了优势。但作为高于社会平均财富的拥有者,他们又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心理舒适区”,对任何超出“心理舒适区”的模式,都感到不安全、焦虑,甚至恐惧。


6月22日,杭州一高楼发生纵火事件,一位母亲连同三个孩子不幸遇难。据调查,涉嫌纵火者是这家雇佣的保姆。

7月12日,“杭州保姆纵火案”遇难者家属林生斌称,将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推动高层防火减灾水平,完善保姆甄选机制。

7月15日,林生斌发微博称,绿城高层主动放料给网上的大V,“一个孩子一个亿”再由他人推波助澜“敲诈勒索绿城公司”。

在向可能的责任人索赔方面,林生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相信有法律的框架为基础,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这个靠法律来判,不是我说的算。律师有拟定一个框架,包括抚恤金、房子、三个孩子教育的花销等等,综合算下来,索赔一个多亿。”

把对所有生命的爱放到最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良善社会的底线,多少钱也不能等价于一个妈妈和三个孩子的生命。假如经由司法机关认定,绿城物业在“杭州保姆纵火案”中存在着侵权责任,我们也不能把赔偿金折算成生命的价格。

有“群众演员”在微博上讲,绿城物业和林生斌之间关于钱的分歧是“人和人之间能不能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的问题”。遇难者家属一方是人,绿城物业一方不是人,是公司。人与绿城物业换位思考是件艰难的事情,人想的是幸福,是鲜活的生命,物业想的是利润,维护的是品牌的价值。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假如一个物业公司只知道收物业费,连个消防栓都管不好,动不动就弄出让业主家破人亡的悲剧,不出来积极解决问题,反而在业主身上找原因,甚至组织群众演员在网上怪遇难者家属“敲诈勒索物业公司”素质太低,这不可笑和荒唐吗?

具体到“杭州保姆纵火案”,无论是绿城物业还是“围观群众”,对一个失去的生命应该得到多少赔偿妄下判断,在道德上都是粗暴、不足取的。处理和解决一个社会事件要在道德上站得住脚,不仅要看钱,更要看能否促进公共安全和社会幸福,能否在这方面产生价值。



无论今天绿城物业的行为多么强势而令人不快,我们也不能在司法机关没有认定它应该承担责任前,就去讨论这三条人命该赔偿多少钱?这种看起来爱心满满的举动,实际上很容易模糊问题的焦点,影响社会公众对灾难发生背后的问题做深沉的思考。

中国社会缺少这样讨论社会公共事件的精神,不是人口素质的问题,而是千百年里社会管理的模型所致。费正清在描述这种模型时说:和代议制政府不同之处,掌权者需要对上级官员负责,而不需要对下面的选民负责,对于中央而言,他们只需要能策励和驾驭官员就可,而下级官员,只需要代表中央“皇恩浩荡”,不引发民变就行。(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

在这样的社会管理模型下,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往往不畅或被堵塞,当社会公共灾难出现、每个人又都必须去面对的时候,就极易出现把社会公共问题个人化、抒情化和泛道德化的倾向。不少人千里迢迢向遇难者献花、去现场悼念、网络声讨等等行为,大多属于平时回避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质参与的替代方法。

我们应该首先关注现实的实质性问题。

7月1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社会上对物业的消防管理是否存在问题确实存在疑问,消防部门进行了调查。

一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着一些问题。未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消防车道被绿化覆盖,火灾发生时消控室值班人员有一人无证上岗,水泵房的消火栓泵控制开关未处于自动状态,室内消火栓箱门开启不便等。

二是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火灾发生后,消控室值班人员对消火栓泵控制开关状态不掌握,没能进行有效处理。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火灾确认后,消火栓泵未及时启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锈死,消防车无法通过接合器向大楼管网供水,等等问题。

一个成熟的社会,离不开每一个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该小区物业消防管理存在如此多的问题,业主监督物业公司保护社区公共财产安全的权利得不到实现,是业主对社区公共管理的参与被堵塞的后果。

中国很多小区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业主天生不愿意承担自己的公共责任,而是来自“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的弊端。根据目前的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由房屋开发商聘请物业公司来做物业管理,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成了小区的事实管理者。

在“前期物业管理制度”下,业主解聘物业公司,选择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保护社区公共财产安全、监督物业公司使用社区公共专项维修基金等权利,成了停留在纸面上和法律条文中的空头支票。




中国业主维权专家陈凤山先生曾将未成立业主委员的小区里,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比喻为“面包契约”。

“面包契约”是指物业公司根据各种原因,分别对小区内的业主单独承诺,保证向业主提供最好的服务,让其家庭获得良好的社区生活品质。这样,不少业主错误地认为,物业公司满足自己对“服务”的要求,就等同于其所有的权利都在自己手中,继而长期淡漠和拒绝参与社区公共管理与讨论社区公共话题,把自己对自己财产的保护权拱手相送给物业公司。

如果说“前期物业管理制度”是业主社区公共管理参与堵塞的制度缺陷,那么“面包契约”就是是业主社区公共管理参与堵塞的利益陷阱。

在前期物业管理制度下,权利被“面包契约”架空的业主,只有在社区发生公共灾难的时候,才猛然醒悟,但自己作为业主保护自己权利的权利已经成为空话。

物业公司给予一个小小的特权,就使业主们变得可以随心所欲地愚蠢,对物业公司的特殊服务心存感激,甚至忘记了物业公司的收入来自于业主们缴纳的物业费养,物业公司手里的一切权利都来自业主。

小区物业管理表面上看是一群人的私人空间管理,但实际上它又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社区公共管理是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一部分。享受“面包契约”的业主常常错误地担心自己对社区公共管理的参与,会形成对公共权力的挑战,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生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等等。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但事实上,今天很多有恒产者只有横在地上懦弱的心。他们内心一方面对权力充满了恐惧,另一方面对权力又充满了依赖。在无序的竞争中,他们不少人是既得利益的胜出者,内心充满了优势。但作为高于社会平均财富的拥有者,他们又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心理舒适区”,对任何超出“心理舒适区”的模式,都感到不安全、焦虑,甚至恐惧。

时至今日,无论“杭州保姆纵火案”的相关责任方受到多么严厉的司法惩戒,也不能挽回一个母亲和三个孩子的生命。愤怒之余,只有我们对灾难产生的制度性原因进行探究,才有可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我没有谈是非、谈悲情,而是谈妻子,谈孩子,谈生命的无价,跟中国所有的业主谈参与社区公共管理的价值,以免自己的家人或其他人成为潜在安全隐患的受害者。

令人悲伤的是,在今天,很多人宁愿追随“鸡汤”,追随贩卖希望的梦,而不愿意追随施予救赎的常态制度安排。

准确地说,每个人都要学会自己救赎自己。



作者介绍

周  健  曾用名才让多吉,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人、公共政策与公益评论专栏作家。有十年以上的公益项目以及企业社会责任规划和管理经验,是慈善公益理念的积极倡导者,也是慈善公益领域的资深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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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益才说,实话实说,有假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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