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面,中国人比老外差远了
前阵子,同事去了趟“腐国”的大英博物馆,在33号厅看到《女史箴图》
如下图:
同事当时看到就说,这是插画的鼻祖(反正我是没看出意境)。
说起来,这幅画本来是乾隆最喜欢的,每天晚上要搂着睡的那种,后来害怕有刁民抢走,就藏在圆明园里面。
结果历史课本可能也告诉大家了,这幅画最后被英国人给顺走了。
我突然想到9年义务教育中的课本还告诉大家,对当今世界产生重大影响的文明有什么:
古希腊文明、古罗马,还有“四大文明古国”,顺带还介绍下超前、先进的“孔孟之道”。
呸~尽在扯淡。
我来告诉你们,对地球影响最大的文明其实是这个地方:
这地方有个外号叫“日不落帝国”意为:领土之上太阳始终照耀。
万幸,20世纪后它就渐渐阳痿了,
要不然今天很多地方都特么得“车同轨、书同文”了,
当然也排除中国。
即便如此,这个星球上有15亿人口操英语,20亿人坚定不移的以耶稣为老大,40亿人都会去看英式足球比赛,全球上班族标准的职业装是西装。
英国人在一个岛上,几乎撬动了整个地球。
就因为船坚炮利?
愚以为怕不是这样。
腐国这地方地理环境是这样子的:
它天然分割为三个区域:
北部的苏格兰都是高原、山地,跑过去冷的一bi。
而南部的英格兰都是平原、丘陵为主,你看这郁郁葱葱的,多养眼。
英格兰西侧又有一小块山地突起,就是威尔士。
这地方没别的亮点,就是费解的事情特别多,比如巨石阵怎么立起来的到现在也没整明白。
诺,传说中的巨石阵
看了以上图片,怎么样,英国美吧?我也觉得挺美。
但美的背后,好像是丑陋。
在13世纪到14世纪这100百年,英国人过的倒是真的可怜。
天天都在搞事情,平均寿命只有37岁,
20%的英国小孩在出生第一年就会夭折。
这100年,英国跟法国撕逼,
英国内部英格兰跟苏格兰撕逼,
国王跟贵族也在撕逼,撕了100多年,
让后来的英国人变得既野蛮、又文明。
▲《勇敢的心》
撕到了16世纪,法国人持久力不行,撕不动英国了,
英格兰、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等等乱七八糟的全都集合在一面旗子下面,
统统竞争上岗当土匪了。
这段时间,大约2000W人离开英伦诸岛,这是最早的春运,
跑到外地,就能看出英国人办事是有一套的。
比如英国人面对北美洲、大洋洲很多还处在原始社会的原住民,
他们用最简单、轻松的方法:屠杀。
到17世纪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已经锐减了一半,
当然,进一步的“灭绝”和收尾工作则由美国人负责完成,
英国人占领了北美洲,紧接着马不停蹄,赶着去占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哎对了,插个题外话,比利时有个外号叫:欧洲心脏,
我同事去那里旅游都一致反应比利时人都很有素质,很有礼貌,讲秩序,人畜无害的那种。
呵~早些时候,他们连畜生都不如。
在资本积累阶段,欧洲国家都会贩卖人口,比利时起步是晚,但下手是最狠的,
因为下手狠,殖民地的残疾人开始增多。
如果有黑奴不听话、活没干完或者犯错了,屁话不多,直接砍手剁脚,
而且,这种做法还是连坐制,就是要是犯错,连奴隶的老婆孩子也要被一起砍手、剁脚。
在很情况下,如果奴隶不听话,会先砍掉他亲人的手脚,毕竟还需要奴隶们继续卖命,但如果敢反抗,再剁奴隶本人的手脚。
更操蛋的是,比利时人还强迫黑奴们拿着自己亲人的手、脚在相机面前合影。
所以在当时的比利时殖民地(典型如:刚果),到处都能看到残疾人。
▲ 奴隶拿着亲人的手脚,被强迫和殖民者合影
▲ 因为父亲没有完成任务,所以儿子手被砍断
▲ 殖民者将他女儿手脚砍了下来,扔在他面前,不过听说最后他也被杀了
据不完全统计,在比利时的殖民统治期间,近1500万刚果人被屠杀。
“他们只是一种跟人很像的动物”这是殖民者(外来者)对原住民(本地人)的看法。
再扯回英国人,当英国人面对“没开化”的非洲的时候,
他们开始贩卖奴隶,贩卖人口还不够,还派出大量的传教士跑到非洲宣扬基督教,
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手里有《圣经》,我们(黑人)手里有土地。传教士说:‘让我们祈祷吧!’于是我们闭目祈祷。可是到我们睁开眼时,发现情况颠倒过来了:我们手里有了《圣经》,他们手里有了土地”。
当英国人跑到印度的时候,发现阿三的情况相当复杂,
要是继续单纯屠杀、传教怕是根本搞不定,
于是乎,“以夷制夷”,
即:利用印度当地的精英,移植英国所有的套路建立殖民政府,
按中国话说就是:扶持个傀儡。
但面对中国这头还没睡醒的狮子,套路就又不一样了,
腐国人先跟你玩:自由贸易,卖毒品,
乃至后面也懒得跟你做生意了,就来了场鸦片战争。
你看看,英国佬套路多吧,这么一来二去,其实有很多国家,人家也不跟你打仗,
但实际上大部分地球人都特么在给英国佬打工,
可以说是标标准准的“日不落”了。
相比英国人五花八门的套路,中国人就显得很傻。
咱们就说郑和,领导说让他带着东西出国做代购,他就真的带了几艘战列舰天南海北的做代购;
带着数万人的军队,也没想着趁做代购的机会,抢几块别人的土地做殖民地,
你说笨不笨?
非但不搞事情,还耿直的传播当时中国的种地技术、织布技术,以及怎么盖个好房子,帮助东南亚的这些小国搞搞房地产。
当然了作为报酬,国外友人也赠送了很多的药材、香料、奇珍异兽(比如当时管长颈鹿叫麒麟)什么的给到郑和意思意思。
当然了代购之余顺带做做海警。
15世纪时候,中国虽然有钱,但是周边还很穷,一穷就容易出事,所以海盗特别多。
郑和出来1次,海盗就失业1次,
后面郑和出来了7次,不少海盗被迫改行。
郑和做了7次代购,最远的跑到了非洲东海岸,他的航行比哥伦布早87年,比达伽马早92年,比麦哲伦早114年;
郑和下西洋坐的船仅200艘,但据后来西方学者评估,当时中国所拥有的所有船舶不少于3800余艘,
同时期欧洲所有的战舰包括捞鱼的渔船加起来,都不是中国的对手。
但即便带着如此凶悍的军事实力,中国没有建立起一块殖民地,
注意,一块殖民地都没建立。
此后“万国来朝”,来中国送礼的国家使团有60多个。
这是“中式地理大发现”的结果。
同样是发现新大陆,你看人家麦哲伦多牛逼,敢带着60多号人跑到菲律宾跟当地人展开了以下对话:
麦哲伦:“酋长,你们应该懂得你们的信仰是邪教,应该归信我们!”
翻译:土鳖们,爸爸来拯救你们啦。
当地人:“胡说,你是谁!”
翻译:你特么哪位啊?
麦哲伦:“我是来拯救你们的使者,我们将把你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
翻译:粑粑是来是让你们变的更高端!
当地人:“不用,我们一直都生活在光明之中。”
翻译:深井冰啊,我们一直很高端。
麦哲伦:“这么说,你们是不想了。那我将强迫你们信仰!否则,你们就将被视为异教徒,将被彻底消灭!”
翻译:哎呦卧槽?你们这些土包子还敢反抗?劳资不neng死你们!
当地人:“我们从来不怕威胁,为了自己的信仰可以失去生命!”
翻译: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怕你是孙子,来!
最后的结果就是老麦客死他乡,
这是“欧式地理大发现”的结果。
恕我愚昧,我很看不惯我们教科书上都将哥伦布、达伽马描绘成伟大的航海家。
有点片面:他们航海的背后是杀戮。
我来个反差:
葡萄牙、西班牙这两个孙子在占领美洲跟南美洲以后,70多年的时间就杀了1500W印第安人。
在古巴、牙买加仅用了20年的时间,就杀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
当然,被葡萄牙占领的巴西,也是同样。
而中国呢?
退一万步,中国如果要侵略,最后的结果是民族融合。
不同于优雅的欧洲人,侵略的最后,是带着血腥味的杀戮、剥削。
所以,我一点都不羡慕老外的处境,比如:国外的空气都是甜的,
现在的确是甜的,发达国家处处充满着自由、文明、法制,
但在很多年以前,空气里都是血腥味,
他们用白骨堆砌成了现代的文明。
▲ 印第安人崇拜和赖以生存的野牛,被屠宰殆尽,白骨成山
而
我们的文明,由祖辈口口相传,
我们的财富,由父辈勤勤恳恳,
所以我们,很平凡。
我们现在一点点变好,好的心安理得,
这个民族从来不会奴役别人,也绝不可能被别人奴役。
权当是是因为旅游引发的一点点牢骚吧,
最后耽误大家的时间了,感谢各位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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