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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发布(关于大数据的都在这里)

2016-12-28 Fynlch 数据观

十三五丨信息化丨前沿丨大数据

BIG DATA


导·读数据观讯 12月27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十三五”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划》提出了6个主攻方向、部署了10方面任务、确定了12项优先行动、提出了6方面政策措施。《规划》中多处提及大数据及其相关内容,其中,在第四部分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及第五部分优先行动中,强调了“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及“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任务和行动。


↓以下为「大数据」相关内容摘选↓


(注:全文共44800余字,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查看)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和决策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作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开启了信息化发展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我国信息化取得显著进步和成就。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球信息化发展面临的环境、条件和内涵正发生深刻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增长乏力,全球贸易持续低迷,劳动人口数量增长放缓,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局部地区地缘博弈更加激烈,全球性问题和挑战不断增加,人类社会对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求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时,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信息技术创新代际周期大幅缩短,创新活力、集聚效应和应用潜能裂变式释放,更快速度、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地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深度学习、区块链、生物基因工程等新技术驱动网络空间从人人互联向万物互联演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将无处不在。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日益交汇融合,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全球经济体普遍把加快信息技术创新、最大程度释放数字红利,作为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增长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深化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引擎。


二、总体要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列,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的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数字红利充分释放。信息化全面支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实现系统性突破。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技术体系、端计算技术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基本建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关键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5G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启动商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全球率先取得突破,成为全球网信产业重要领导者。


三、主攻方向


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整合集中资源力量,紧密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着力在引领创新驱动、促进均衡协调、支撑绿色低碳、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共建共享、主动防范风险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字动力引擎。


四、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


着力增强以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支撑、信息技术产业生态体系为牵引、数据资源体系为核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能力,着力提高信息化在驱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信息惠民、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水平,着力优化支持网信企业全球化发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安全保障等的发展环境,加快推动我国信息化水平和安全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一)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


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立足国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要领域,坚持战略导向、前沿导向和安全导向,重点突破信息化领域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以及非对称技术,超前布局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加强量子通信、未来网络、类脑计算、人工智能、全息显示、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新型非易失性存储、无人驾驶交通工具、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构筑新赛场先发主导优势。加快构建智能穿戴设备、高级机器人、智能汽车等新兴智能终端产业体系和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

专栏2 信息产业体系创新工程

  构建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与产品体系。围绕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终端及智能硬件三大领域,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

完善开发核心技术的生态环境。增强底层芯片、核心器件与上层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的适配性,全面布局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发挥资本市场对技术产业的积极作用。

创新核心技术突破的激励机制。探索关键核心技术的市场化揭榜攻关机制。加强产学研用协调,统筹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信息领域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按规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

支持开源社区创新发展。鼓励我国企业积极加入国际重大核心技术的开源组织,从参与者发展为重要贡献者,在优势技术领域争当发起者,积极维护我国相关标准专利在国际开源组织中的权益。

培育核心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500强。


(三)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


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安全利用,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国家关键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统筹布局区域、行业数据中心,建立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推进离岸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全球互联网信息资源库。完善电子文件管理服务设施。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图书文献、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在线共享和服务能力。


专栏5 国家大数据发展工程

  统筹国家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全面建成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法律法规、宏观经济、金融、信用、文化、统计、科技等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资源,依托现有平台资源,集中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

建立国家治理大数据中心。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推动宏观调控决策支持、市场监督管理、社会信用、风险预警大数据应用,建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

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支持数据存储、分析处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产品研发,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瓶颈。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探索建立数据科学的学科体系。

提升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加快培育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政产学研用联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建立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深化大数据应用。建设统一开放平台,逐步实现公共数据集开放,鼓励企业和公众挖掘利用。推动政府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推进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推动数据资源应用。完善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主流媒体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媒体制作方式,深化大数据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创新应用,支撑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强化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数据开放、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采集、管理、交换、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标准制度。加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整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可用性、可靠性。完善数据资产登记、定价、交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探索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专栏6 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互联网大数据的采集机制。制定互联网数据管理办法,促进政府企业良好合作,制定国家或行业大数据平台技术标准,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安全访问等机制。

建设覆盖全国、链接畅通的数据中心。合理规划布局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考虑现有数据中心布局情况,选择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依托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各地区数据中心、大数据交易所、专业机构等渠道平台的数据,构建汇聚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大数据资源中心,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互联网数据展示及应用。通过可视化和虚拟现实等技术,建立我国信息化、经济运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公共卫生等实时状况和趋势的统一视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在国家治理、社会转型、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服务科学决策。

注重数据安全保护。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的行为。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制度,保障国家基础数据和敏感信息安全。出台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大数据相关规定。


(四)构筑融合创新的信息经济体系。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在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过程中,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工业软硬件、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新基础,建立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增强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组织实施“芯火”计划和传感器产业提升工程,加快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软件定义和支撑制造业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推动工业软硬件与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网络、工业信息安全系统、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积极推进制造企业“双创”以及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制定工业互联网总体体系架构方案,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核心技术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新生态。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专栏7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应用与推广工程

  培育一批制造企业“双创”平台。组织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培育众包研发、协同制造、精益管理、远程服务等新模式,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

提升“双创”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开放“双创”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发展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线上服务。

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依托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企业自评估、自诊断和自对标,建设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

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快推动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平台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信息物理系统监测验证平台,构建参考模型和综合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建设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提升工业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理能力。

推进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融合。推进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种子、农机、农垦、农产品加工、动植物检验检疫、农村集体资产财物管理、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污水、农村能源,以及水利设施、水资源、节水灌溉、饮水保障等行业和领域的在线化、数据化。加快补齐农业信息化短板,全面加强农村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着力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动力。


专栏8 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

  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智能传感器、卫星导航、遥感、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应用,增强对农业生产环境的精准监测能力。组织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开展农作物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牧水产规模养殖等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试点。推进农机精准作业示范和北斗导航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应用与推广,促进农村和农产品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结合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应用。

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农业云。打造农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建设,建立农业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化监管追溯覆盖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提升农业政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提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拓展“12316”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城乡信息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建立水利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工程,提升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对农业生产及农村发展的支撑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增强农业信息化发展支撑能力。以应用为导向,推进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推进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能力跨越,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体系,有效支撑农业信息化产业发展。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形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开展个性化定制、按需设计、众包设计等服务,创新生产制造和经营销售环节,提供网络化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业务。发展以开放、便捷、节约、绿色为特征的分享经济。推动宽带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积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逐步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在旅游各领域的融合与应用,培育智慧旅游、智慧休闲等创新业态。


专栏9 信息经济创新发展工程

  设立信息经济示范区。深化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创新创业、金融等领域集成应用,依托现有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园区,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机器深度学习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示范效应强、带动效益好的国家级信息经济示范区。

发展分享经济。支持网约车、家庭旅馆借宿、办公场地短租和人人参与的在线知识技能互助等民生领域共享服务发展。探索建立分享经济网上信用平台。

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共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电商诚信体系,促进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创新和融合应用,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大力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业。推动实施电子商务综合通关提速工程和电子商务国际大通道建设工程。推动杭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稳步实施综合试验区扩围。

促进创业创新。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依托互联网平台向全社会提供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共助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支持各类产业创新和商务合作平台发展,开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基地试点建设,加强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培育和产业对接能力。

推进智慧物流。推动电子口岸、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平台和邮政业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形成开放、透明、共享的供应链协作模式。打造智能化的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站,加强物流车辆的规范管理以及社区自提点、服务点的共建共享。

促进质量和品牌建设。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以信息化促进质量治理,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能力建设,保障国民消费质量安全、国门生物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建立国家宏观质量安全监测评价体系、国家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国家质量安全监测、分析、预警机制,提高国家质量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支持善治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构建。


创新社会治理。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加快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进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和重要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国家应急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提升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水平。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社会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金融、工商、税收缴纳、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等领域信用信息,发挥平台在信用信息共享中的“总枢纽”作用,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推行网上受理信访、举报制度,拓展网上政民互动,畅通群众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网上社区居委会,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十)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发生的规律、动向、趋势。建立政府和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大数据挖掘分析,更好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完善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实施党政机关互联网安全接入工程,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加强涉密网络保密防护监管。


专栏15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程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国家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指南,制定信息共享标准和规范,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络安全威胁知识库,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况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建立国家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网络安全态势信息进行关联分析、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展示,绘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态势地图。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感知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为保障工业互联网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建立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立政府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全民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研制分类分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网络安全风险预警系统,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的协同应对水平。

  建设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处置平台,实现对国际出入口、境内骨干网络核心节点的网络安全威胁监测,提高对各类网络攻击威胁和安全事件的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和准确溯源能力。

  建设互联网域名安全保障系统,加强对根及.cn等重要顶级域名服务器异常事件的监测和应急处置,保障在根及重点顶级域服务系统异常状态下我国大陆境内域名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

强化网络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及产业化支撑水平。实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重大科技项目,全面提升网络信息技术能力,构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安全可靠信息技术产品创新研发、应用和推广,形成信息技术产品自主发展的生态链,推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建立有利于网络安全产业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我国网络安全龙头企业。加强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务的网络安全保障和前瞻布局。


专栏16 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平台,支持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整体提升安全防御能力。强化安全监管、综合防护的技术手段支撑,提升我国域名体系的网络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网络安全审查能力建设。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关键技术研究,统筹建立网络设备、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实验室。

  网络安全标准能力提升。加强我国网络安全标准专业队伍建设,建设网络安全标准验证和检测平台,重点构建基于芯片和操作系统的安全评测,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信息共享和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机制。

  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完善党政机关互联网信息汇聚平台,扩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失泄密监管系统和防窃密技术支持系统,推进基层党政机关网站向安全可靠云服务平台迁移的试点示范。

五、优先行动


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实现循序渐进,把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口脱贫、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活改善等领域信息化摆在优先位置,积极回应各方诉求,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云计算技术原始创新能力,尽快在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软硬件上取得突破。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政务系统和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建设基于云计算的国家科研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造“中国科技云”。


(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实现民生保障服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梳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体系,构建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打通信息壁垒。


稳步实施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职能,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所产生和管理的数据集,编制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数据开放。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优先开放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大的数据集。加强对开放数据的更新维护,不断扩大数据开放范围,保证动态及时更新。


规范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加强共享开放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共享开放数据汇聚、存储和安全的管理机制。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和密码管理等规范标准,加快应用自主核心技术及软硬件产品,提升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数据再利用安全管理。


(六)美丽中国信息化专项行动。


创新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全天候、多层次的污染物排放与监控智能多源感知体系。支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遥感、数据融合等技术,开展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分析,建立污染源清单。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估试点,加强环境污染预测预警,建立环境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减排决策支持系统。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生态森林等重点区域、领域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提高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共治能力。


(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


打造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运用时空信息大数据开展智慧化服务,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和功能扩展,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等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建立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重点推进城市建筑物数据库建设。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完善社会治安防治防控网络建设,实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治,建设平安城市,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业务融合,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建设面向城市灾害与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系统,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在线教育普惠行动。


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创新,鼓励高等院校将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加强对在校教师和技术人员开展在线课程建设、课程应用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面培训。


(十二)健康中国信息服务行动。


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加强疑难疾病等重点方面的研究,推进基因芯片和测序技术在遗传性疾病诊断、癌症早期诊断和疾病预防检测中的应用,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推动健康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生物三维打印、医用机器人、可穿戴设备以及相关微型传感器等技术和产品在疾病预防、卫生应急、健康保健、日常护理中的应用,推动由医疗救治向健康服务转变。


六、政策措施


(二)创新制度机制,优化市场环境。


加大信息化领域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力度,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字市场体系。加快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服务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健全并强化竞争性制度和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术、新业务进入传统领域的壁垒,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建立网信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推动电信和互联网等行业外资准入改革,推动制定新兴行业监管标准,建立有利于信息化创新业务发展的行业监管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小微企业的随机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公示、社会监督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建立网信领域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网络资费行为监管,严格查处市场垄断行为。


(六)优化基础环境,推动协同发展。


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国家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优化标准布局,加快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标准实施效益,增强国际标准话语权。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融合领域关键环节的专利导航和方向建议清单,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加快推进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大型信息服务企业和制造企业建立交叉交换知识产权池;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机制,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全面推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征信和支付体系;加强分享经济等新业态信用建设,运用大数据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研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的信息化统计指标,建立完善信息化统计监测体系。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重点工作

负责单位

     1

打造自主先进的技术体系,制定网络强国工程实施纲要,组织实施网络强国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公安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加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组织实施核心技术超越工程。

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中科院、工程院、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产业生态体系协同创新,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标准制定与网络安全各环节联动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体系创新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公安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消除宽带网络接入“最后一公里”瓶颈,进一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国家网络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协调机制,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组织实施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公安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军队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统筹建设综合基础设施,加快电网、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军队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组织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宽带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建立数据产权保护、数据开放、隐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数据资源应用,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组织实施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国家测绘地信局、中科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制度。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牵头,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密码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推进“互联网+”行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应用与推广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进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

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流通”发展,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移动电商、社区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发展。

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组织实施信息经济创新发展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建立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共建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快政协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检务”,加强国家电子文件管理。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区分轻重缓急分级分类持续推进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采取授权使用等机制解决信息安全问题,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打通各部门信息系统,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十三五”时期在政府系统率先消除信息孤岛。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进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和重要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国家应急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和公安大数据中心

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司法部、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拓展民生服务渠道,创新民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建立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公平普惠的民生公共服务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民委、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建立健全网信军民融合机制,加快网信军民融合立法进程,实施军地网信人才融合发展计划。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共享,组织实施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工程。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快军民技术双向转化,有序推动军民重点实验室互相开放,发展军民一体信息产业。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建立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组织实施信息化国际枢纽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牵头,外交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科院、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鼓励和支持网信企业走出去,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实施网信援外计划,加快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

中央网信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外交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健全企业走出去境外维权援助体系,完善领事保护机制,建立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外交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声,加强对网络安全环境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使用网络。

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组织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

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建设网络可信体系,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证照服务体系。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创新网络社会治理,组织实施网络文明建设工程。

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公安部、文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深度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中央网信办、外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创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

中央网信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牵头,中央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财政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密码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中央网信办牵头,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科技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程。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强化网络安全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国家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平台,支持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整体提升安全防御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超前部署行动,加快推进5G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加快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与融合,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商用进程,超前布局未来网络。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科院、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组织实施北斗系统建设应用行动,统筹推进北斗建设应用,加强北斗核心技术突破,加快北斗产业化进程,开拓卫星导航服务国际市场。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测绘地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组织实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统筹规划全国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组织实施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稳步实施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规范数据共享开放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构建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组织实施美丽中国信息化专项行动,加强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管,创新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大力发展绿色智慧产业。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组织实施网络扶贫行动,实施网络覆盖工程、电商扶贫工程、网络扶智工程、扶贫信息服务工程、网络公益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牵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民委、司法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组织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推动城际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安全可靠的运行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组织实施网上丝绸之路建设行动,推动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社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组织实施繁荣网络文化行动,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市场。

中央网信办、文化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组织实施在线教育普惠行动,促进在线教育发展,创新教育管理制度,缩小城乡学校数字鸿沟,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教育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1

组织实施健康中国信息服务行动,打造高效便捷的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全面推进面向全民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完善全球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决策系统,建立国际旅行健康网络,为出入境人员提供旅行健康安全保障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旅游局、外交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2

加快信息化法律制度建设,优先推进电信、网络安全、密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数据权属、数据管理、网络社会管理等相关立法工作。

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3

推动信息化领域市场开放,健全并强化竞争性制度和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术新业务进入传统领域的壁垒,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社科院、国家保密局、商务部、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4

创新监管制度,建立信息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完善电信和互联网等网信行业外资准入改革。

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公示、社会监督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建立网信领域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6

规范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深化创业板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研究特殊股权结构的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政策。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商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7

完善金融服务,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新型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通信类高新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信息化发展。

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8

完善产业投资基金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9

统筹现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0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强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服务配套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1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2

健全人才激励体制,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评价机制,建立信息化领域产权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社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3

加强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信息化人才,建立网信领域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外专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4

加强高端智库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领域专家咨询制度,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国家外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5

提升国民信息素养,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开展信息素养培养,加大重点行业工人职业信息技能培训力度,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开展农村信息素养知识宣讲和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

中央网信办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6

健全和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国家信息化标准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7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融合领域关键环节的专利导航和方向建议清单,加快推进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8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推进各领域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构建多层次的征信和支付体系。健全互联网领域信用体系,推动运用大数据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9

建立信息化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化统计监测工作机制。

中央网信办、国家统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0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国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中央网信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1

有序推进实施,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优先行动。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2

规范试点示范,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跟风,避免重复建设。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3

完善考核评估,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考核评估情况。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4

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信息化工作问责制度。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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