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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免费帮绞肉致八级伤残 法院判决

小小神兽 神兽集团 2024年08月24日 06:30



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义务帮工引发的八级伤残案件作出了详细判决,该案不仅触动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义务帮工过程中责任划分的深刻思考。


2022年10月20日下午,江苏某农贸市场的猪肉铺老板赵某,应经常光顾其铺位的饭店老板范某的请求,无偿帮忙绞碎300斤冻肉用于饭店经营。考虑到双方长期的业务往来和情谊,赵某在已收摊的情况下,依然答应帮忙,并借用了相邻肉铺的绞肉机进行操作。然而,在绞肉过程中,不幸发生了意外,赵某的右手手指被绞入机器,导致严重受伤,最终经鉴定为八级残疾。


事故发生后,赵某就赔偿问题将范某及其饭店的共同经营者黄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范某则辩称,绞肉是基于双方之前的买卖关系,且属于买卖行为的附随义务,因此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范某提供的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其与赵某之间存在直接的买卖关系,且时隔三个月要求卖方将冻肉绞碎显然不属于买卖行为的附随义务。更重要的是,赵某为范某绞肉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属于无偿提供劳务,且猪肉最终用于饭店经营,因此应认定赵某与饭店之间构成义务帮工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对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法院认为,赵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是导致其自身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而范某作为被帮工人,在要求绞碎的猪肉系冻肉、难度较大且数量较多的情况下,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30%的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阁饭店赔偿赵某约20万元,范某、黄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此案不仅是一起简单的赔偿纠纷,更是一次对义务帮工过程中责任与风险深刻探讨的契机。它提醒我们,在人际交往中,虽然义务帮工体现了互助精神和人情味,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都应谨慎行事,确保安全。被帮工人尤其要在帮工过程中履行提醒和保护义务,为帮工人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同时,此案也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上的借鉴和参考。在类似案件中,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责任进行公正合理的划分,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有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


总之,义务帮工虽好,但需谨慎行事。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互助中共同进步,在和谐中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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