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实施!哈尔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休假退休、考核… 这样执行 →
《办法》明确了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进一步优化了岗位绩效的组成和考核方式。根据《办法》,社区工作者为管理类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女为55周岁,男为60周岁。各区、县(市)制定本辖区的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评定实施细则,严禁各级机关借调、抽调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总量配备
社区工作者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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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年龄段内全日制工作人员。
对职能部门下派到社区的协理员、协管员、助理等专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分批认定后,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对社区工作者中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包括虽未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段但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签订民事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不享受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享受在岗生活补贴。
4名社区“两委”专职成员,“N”为若干名社区干事。
社区党组织由1名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和若干兼职委员组成,
社区居民委员会由1名专职主任(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2名专职副主任和若干兼职委员组成。兼职委员不领取工资报酬。
社区工作者职数根据社区规模、管理幅度、居民构成和常住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总量控制、内部调剂、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全市社区工作者总量按照每400户常住人口配备1名标准核定;对超过3000户的社区,每增加500户可增配1名社区干事。
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
9区基础报酬为每月3000元。等级报酬正职岗位为每月800元,副职岗位为每月400元,普通岗位为每月200元。
9县(市)基础报酬为每月2500元。等级报酬正职岗位为每月700元,副职岗位为每月400元,普通岗位为每月200元。
9区获得优秀档次(90-100分)的社区工作者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合格档次(80-89分)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基本合格档次(70-79分)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不合格档次(70分以下)的不给予岗位绩效奖励。
9县(市)获得优秀档次(90-100分)的社区工作者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合格档次(80-89分)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基本合格档次(70-79分)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不合格档次(70分以下)的不给予岗位绩效奖励。
社区工作者退休、休假规定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民事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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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年考核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
违法违规违纪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连续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仍不能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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