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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政法 | “省时省力”的一体化办案和206系统是怎么炼成的?看温州检察机关的新探索!

温州检察 2021-05-01

今天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思想引领与科技支持并重,推进政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流、业务流和管理流的互通互进。今天上午,温州政法机关“一体化系统”及“206系统”应用推进会会议在温州市检察院召开。


温州市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瑞安市、瓯海区、文成县、平阳县等政法各单位的试点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围绕“温州市政法机关两项试点工作推进部署及电子卷宗标准化”的主题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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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体化办案系统和206系统?

“一体化办案系统”是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一号示范项目,主要通过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打破信息壁垒,开通信息“高速公路”,构建政法机关一体化的网上协同办案体系;“206系统”即“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因中央政法委交办上海研发的日期是去年的2月6日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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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系统亮相引发政法工作质量变革

目前,温州政法机关正在分阶段、分步骤地积极应用推广一体化办案系统和206系统。当前,温州市检察院已专门成立一体化办案系统工作专班,部署开展相关的推广事宜。


一体化办案系统到底有多便捷?


动动手指、点点鼠标就能“一键送达”案卷,数据交换、信息共用,不仅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还实现了政法各部门执法办案的网上协同,使办案更规范、司法更透明更公正;同时,一体化办案系统与各种业务智能辅助系统有效对接,使得审查阅卷、证据分析等更加智能。


“在执法办案领域破除信息壁垒,打通数据通道,开展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无疑,一场影响深远的政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疾步而来。”温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曙峰介绍。


206系统则首次将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入到刑事办案中,共设计了包括证据标准、规则指引、单一证据校验、逮捕条件审查、社会危险性评估等在内的24项功能,实现公检法三家在统一的平台上使用统一的证据标准办案,确保了在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温州市检察院技术信息化部主任金传拉表示,“206系统的推行可以有效解决一直困扰办案的证据标准使用不统一、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难题,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减少司法任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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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标准化

为两项系统成功试点打下基础

“一体化系统”和“206系统”成功试点的前提也在于电子卷宗的质量效果,且两个系统对电子卷宗的质量效果的要求也不一致,所以有必要对电子卷宗的要求进行统一和标准化。


目前,温州市检察院抽调骨干力量,牵头统一电子卷宗制作标准,在经过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认可后,由温州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制作电子卷宗,实现电子卷宗在源头位置一次性高标准制作,两套系统兼容使用。


案件卷宗材料电子化后,形成的数据事关办案质量,务求准确;而使用一体化办案系统中的电子卷宗可以倒逼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的细致和规范。此外,由于案卷信息全程在线,执法监督部门可以随时查阅卷宗,开展个案监督和检查,也有助于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如今,两个系统推行后,检察官将可以借助案卷电子化和网上协同,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可以分工协作、同步阅卷,证据摘录等工作还可以一键复制,员额检察官终于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了出来,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证据的审查分析和案件重点难点的考量上。


依托一体化办案系统搭建的“信息高速公路”,政法各部门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办理情况、信息全流程在线,办案人员都能够看到案件流程不同节点、阶段的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实现了案件办理的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今后,温州市检察院牵头形成的标准化电子卷宗规范,将为制作案件电子卷宗提供指引,形成统一的硬件设备、案件制卷、数据生成、数据交换标准,为信息传输、互通共享和智慧应用提供依据和规范。

策划丨章洁

供稿丨技术信息化部

编辑丨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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