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来自检察日报的人物报道~【474期】
4月22日,《检察日报》“人物”栏目专版刊登了我院《王玮:未成年人检察的“37℃”》一文。
人物导读
未成年人检察的“37℃”
从检十余年的王玮,自2013年起正式接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说,未成年人检察是一项保护性司法,它应该如“37℃”一样,是体感的温度,也是让人最舒适的“温暖”。
内容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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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一处老房子传出的婴儿啼哭声揭开了一起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本报2016年4月12日第四版曾报道)。以章某为首的35名犯罪嫌疑人,拐卖多达26名婴幼儿,地域横跨云南、浙江、福建等地。
跨省拐卖转手交易环节繁多,犯罪嫌疑人之间又无固定组织……案情远比想象的复杂。作为一名检察官,还是一位9岁孩子的母亲,王玮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把案件做实落细。”
加班加点、连续奋战,逐字逐句、仔细审查,王玮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案件办理中。2016年6月1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历时三天,取得了良好指控效果。章某被依法判处死缓,其余被告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就是要多一份用心。”对待办案,王玮有着自己的理解,在她看来,精准办案的同时要更好地延伸检察职能,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在拐卖儿童案办理过程中,王玮发现,部分被拐婴儿仍然寄养在收买人处。为此,王玮和同事实地走访了福建霞浦的收买人家庭,对在案的收买人释法说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配合将孩子依法妥善安置到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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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注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王玮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她深入各大校园和同学们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授课,颇受师生喜爱。2017年,王玮制作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务问题》课程被评为浙江省未检业务精品课程,她本人也被聘为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课件师资库讲师。
对王玮而言,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背后,都有着不同的细节,也有着不同的感悟。何某强奸抗诉案,就是一件对她有着特殊意义的案件。这是一起奸淫10岁幼女的恶性案件,被害人母亲甚至作了不利于被害人的证言,法院一审仅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四年。
“看着小女孩空洞而慌张的眼神,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沉重的。”王玮读懂了小女孩眼中的恐惧。在二审抗诉阶段,她重新设计问题询问被害人母亲,并向鉴定人员进一步核实相关专业问题,取得了关键性证据。最终,何某被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同时,王玮积极启动心理干预机制,为小女孩提供心理疏导,降低其心理创伤。终于,小女孩脸上重新露出了笑容……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爱的司法工作,我觉得它很有意义。”在王玮看来,未检工作就是用“心”做的。37℃,这不仅仅是一个温度的显示,也是王玮等温州未检人竭尽所能呵护被害未成年人及涉罪未成年人的暖心之举。2017年11月,王玮的温暖让她成为了温州市十位“最美平安妈妈”之一。
文字丨范跃红 张露剑
图片丨马绍航 胡庆生
编辑丨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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