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检察日报头版展现乐清检察服务非公身影
今年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风雨同行、命运与共。
日前,检察日报社开展的“40年·光荣与梦想”系列活动之一“走进100个基层院”大型采访报道活动来到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采访乐检人和社会各界人士,讲述乐清检察服务非公的故事。
采访检察官
采访企业
于是,昨天
检察日报头版和二版就有了这篇报道
“点对面”服务 保护知识产权
——走进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
1999年8月30日,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蒲岐镇一民事案件现场进行复查核实。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9年4月16日
●现任检察长:潘勇(第11任)
●干警人数:129人,40周岁以下干警70人;大学以上学历117人。
●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缩影。被人们津津乐道的电视剧三部曲《温州一家人》《温州两家人》《温州三家人》,形象地讲述了温商的过去、当下和未来,而见证这种转折变迁的,还有检察机关。
说起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不得不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乐清作为“温州模式”的发源地,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尤其南部柳市地区是低压电器之都,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便成为乐清市检察院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没有创新的企业很难获得长远发展。保护企业创新就必须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非法侵害。”说起为何要以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服务非公企业的突破口,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勇回答说。
该院公诉部检察官陈琴琴介绍,由于乐清电器企业众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多集中在低压电器范围,侵权主体多为小作坊和个体经营户,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保护好企业的创新成果,就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潘勇说。
6月12日,乐清市检察院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正式揭牌,这是该院推行“点对面”服务模式,保护广大电器企业知识产权的一个缩影。工作站的成立源于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案件。
2015年底至2016年初,程龙花了3万元定制了一幅刻有“CHNT”正泰注册商标的模具,将其交给经营一家小作坊的郑巨,委托压制印有“CHNT”注册商标的塑壳配件。随后,程龙将准备好的生产设备和材料运送至淳安老家,并以1.5元/个的价格委托同村人程钱生产加工假冒正泰断路器,程龙则在乐清遥控指挥经营。2017年4月,程龙、程钱、郑巨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案件时产生疑问,“购买假货的客户是否也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行为呢?”带着这个问题,承办检察官开始深入审查。
“程龙销售假冒正泰断路器是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在收货对象明确的情况下,只要找到相对应的物流单据,就能顺藤摸瓜发现犯罪行为。”承办检察官向记者回忆起办案经过,“根据这条思路,统计分析所有物流单据后,我们判定程龙售假量最大的两个客户张林和黄杭涉嫌犯罪。于是,我们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二人进行追诉并补充相应证据。”
起诉了仨,再追诉俩,正是检察官的细心负责,充分发挥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震慑作用,让企业看到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信心和决心,促成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的成立。该案例也入选了2017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对于工作站的成立,乐清市委常委、柳市镇党委书记包光许表示:企业知识产权得到有效充分保护,能更好地规范市场,加快推动企业创新。
正泰集团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极大肯定:“检察院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促进乐清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三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4件109人,其中追诉漏犯3件,调解5件,除三起因事实认定和证据问题,公安机关撤案外,其他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量刑意见100%被法院采纳……这一串串的数字背后,是乐清市检察院为保护非公企业知识产权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检察日报社全媒体采编中心出品
文字丨刘帆 范跃红 郑佩娜
编辑丨陈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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